西藏自治區(qū)黨委、政府日前出臺《關于推進非公有制經濟跨越式發(fā)展的意見》,提出了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fā)展的一系列特殊政策。意見規(guī)定,從2012年1月1日起,在西藏注冊登記個體工商戶、非公有制企業(yè)以及變更注冊登記,將免繳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實現(xiàn)“零成本”注冊。
根據意見,西藏將按照“非禁即許,非限即準,寬進嚴管,強化服務”的原則,拓寬非公有制經濟的市場準入條件,明確除國家明令禁止的外,在經營領域和市場準入上實行“一視同仁”和“公平準入”政策。意見同時指出,非公有制經濟在投資領域、組織形式及經營方式、前置審批限制、注冊條件、出資方式、投資人資格等方面將得到進一步放寬。
針對企業(yè)注冊,意見提出,非公有制經濟企業(yè)在藏注冊資金可在3年、5年內分期到位,首期支付10%注冊資本即可注冊登記。同時,還鼓勵非公有制經濟進入公用事業(yè)、社會事業(yè)、特色優(yōu)勢產業(yè)、金融服務等領域。
根據意見表明,西藏非公有制經濟組織2015年要達到15萬家,經濟總量超過460億元人民幣;2020年要達到22萬家,經濟總量超過920億元人民幣。
此前,西藏自治區(qū)黨委書記陳全國提出了發(fā)展西藏非公有制經濟要“放心放開放寬放膽放手”的“五放”主張,全面為非公有制經濟“松綁”。(記者 索朗達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