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消息,自4月1日起,上海放寬赴臺探親停留時間和來往次數(shù)。上海居民持“陪同來臺”、“隨行團聚”等類多次有效入臺許可提出申請的,出入境管理部門可簽發(fā)1—3年有效多次探親簽注。
與此同時,上海還推出赴港澳臺通行證辦理新政。上海居民在辦理赴港澳臺地區(qū)的相關證件時,可在不辦理赴港澳臺簽注的情況下,單獨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據(jù)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有關人士解釋,“以前通行證和簽注要同時辦理,手續(xù)繁瑣,辦好簽注后又不一定能按時出發(fā),現(xiàn)在通行證和簽注可分開辦理,先辦理通行證,申請人在確認赴港澳臺地區(qū)的行程后,再來辦理單獨簽注,自由度更大了!
赴港澳臺再次簽注辦證時間也大大縮短。根據(jù)新政,上海居民再次辦理赴港澳臺探親、逗留、商務、其他等不適用自主辦理的單獨簽注(含國家工作人員辦理港澳臺個人旅游再次簽注),辦證時限由原來的7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記者郝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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