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簽署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之后,兩個月內將建立貨幣清算機制,逐漸暢通兩岸資金流的直通管道,這將有力打擊形成多年的兩岸地下匯兌市場以及臺灣的地下人民幣市場,從而規(guī)范兩岸資金流通秩序,保障資金往來安全。
現(xiàn)狀:臺商轉款的多種地下管道
這些年一直在廈門做房產(chǎn)交易的臺商楊先生,每次要給臺灣家人打款時,他先在大陸找到需要人民幣的臺商,比如給對方100萬元人民幣,再由對方在臺灣的母公司把等值新臺幣交給楊先生家人。
這種通過朋友圈來“兌換”兩岸貨幣的方法,并不少見。這種方法無需承擔任何匯兌風險,手續(xù)費也僅限于大陸內部的轉賬和臺灣內部的轉賬,比起兩岸透過香港轉賬的費用便宜得多。
不過這種方法一定要在有一定交情、彼此信任的朋友間進行,否則容易扯出經(jīng)濟糾紛。楊先生說,來大陸這么多年,認識了很多大陸臺商朋友,他們一直在大陸擴大生產(chǎn),對人民幣需求量很大,自己提供人民幣給他們,他們也節(jié)省了從臺灣打款來大陸的費用,并且免除了匯率風險。
“小三通”也是一種轉款方式。楊先生介紹,一些臺商先把新臺幣款項從臺灣本島匯到金門,再從金門經(jīng)過“小三通”攜款來到福建,在相關銀行網(wǎng)點兌換成人民幣。如今僅“小三通”航班多、船費低,往來便捷,局限在于經(jīng)“小三通”攜帶款項,每次有金額限制,再說身上帶的錢太多了,也有安全問題。
所以較大筆款項的往來,許多臺商便透過地下金融機構進行。假如從大陸匯100萬元人民幣到臺灣,按目前匯率1比4.7,應該等值470萬元新臺幣,地下金融機構可能按1比4.5來付款,付給450萬元新臺幣,賺取20萬元新臺幣的匯率差。
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經(jīng)濟所副所長唐永紅表示,通過地下金融機構匯兌,相比銀行正規(guī)匯兌,其優(yōu)勢是快捷、便利,靈活性高,雙方可根據(jù)市場供求來討價還價,但問題是風險大,不受法律保護,假如被“黑”吃了,也只能自認倒霉。地下匯兌類似于貨物走私,是資金的“走私”,屬非法行為。
在廈門經(jīng)營酒店的臺商高先生透露,在大陸炒房和做小生意的臺商較多選擇地下匯兌,而規(guī)模較大的臺商,常常有大筆資金來往,會很謹慎地采用地下管道,安全是他們的第一考量,主要選擇銀行管道。
往,會很謹慎地采用地下管道,安全是他們的第一考量,主要選擇銀行管道。
探因:銀行通匯管道費用高限制多
唐永紅副所長認為,兩岸種種地下匯兌行為,是合法貨幣通道沒有建立起來背景下的產(chǎn)物,企業(yè)往來兩岸投資,需要配套的資金流,既然沒有合法、有效的通道,就只好走灰色卻有效的通道。
當前,兩岸地下匯兌主要發(fā)生在臺商群體中,因為陸資企業(yè)投資臺灣才起步,幾乎沒什么實質性的投資行為,在島內的資金需求量很小。反觀臺商,投資大陸已有二三十年,大批臺商以產(chǎn)業(yè)鏈方式整體遷移到了大陸,臺金融機構卻沒有跟隨來到大陸服務,大陸臺商長期受到融資難的困擾。
因為他們的母公司往往在臺灣,他們可抵押的大宗物品在臺灣,大陸金融機構無法調查他們在臺的抵押品和信用記錄,影響到向臺商的放貸信心。值得注意的是,臺商為了在大陸持續(xù)發(fā)展,從臺灣匯款來大陸金額遠多于大陸匯回臺灣金額。
在兩岸沒有建立貨幣清算機制的情況下,臺商通過朋友網(wǎng)絡和地下金融調度資金,就成了一個合理選項。臺商楊先生介紹,起初來到大陸時曾幾次通過地下金融匯款回臺灣,后來在大陸結識的臺商多了,就通過朋友圈來周轉了。
楊先生說,他也曾經(jīng)跑到大陸的銀行匯款,可是申請手續(xù)太煩瑣,每天匯款額有嚴格限制,加上通過香港間接清算的成本考量,他很快放棄了這種方式。
“兩岸地下匯兌規(guī)模究竟有多大,這很難統(tǒng)計!碧朴兰t表示,今后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建立之后,如果能盡快完善制度,使兩岸貨幣清算更便捷、更便宜,非法的地下匯兌就會被大大擠壓,合法管道越粗壯,非法管道就越細小。
前些年,在廈門中山路一帶,經(jīng)常會碰到貨幣“黃!倍凳鄹蹘,這也是地下匯兌行為,反映出當時港幣供不應求,后來人們能夠很容易地從銀行換到港幣,這類“黃牛”自然慢慢消失了。
影響:打擊非法匯兌和地下黑市
兩岸貨幣清算機制一方面打擊兩岸地下匯兌行為,一方面打擊兩岸地下金融市場,規(guī)范各自金融秩序。
廈門大學臺研院經(jīng)濟所所長石正方說,兩岸之間不能“幣”暢其流,滿足在對方市場的需求,因而滋生“地下金融”等黑市交易,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有助于兩岸貨幣風險防范,打擊地下金融,并保障兩岸銀行貨幣回流,從而促進兩岸強健金融體制。
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有助于兩岸貨幣風險防范,打擊地下金融,并保障兩岸銀行貨幣回流,從而促進兩岸強健金融體制。
人民幣因為持續(xù)升值,在島內被普遍看好,即使前年開始由中國銀行香港子行向島內提供人民幣現(xiàn)鈔,可是受制于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沒有建立,人民幣在島內供應仍遠不能滿足需求,由此產(chǎn)生了人民幣偽鈔及其地下黑市問題。
2008年6月,臺灣開放民眾一次最多可換2萬元人民幣,據(jù)臺“央行”資料,到2010年3月底,臺灣金融機構買入人民幣69億元,賣出92億元,反映出人民幣在臺供不應求狀況。
只要一個東西供不應求,就容易產(chǎn)生假貨問題,并成為“炒作”題材。人民幣在島內成搶手貨,自然也出現(xiàn)了偽鈔和黑市交易問題。
中國社科院臺灣研究所王建民研究員稱,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本質上是解決兩岸貨幣的供求關系,比如人民幣在臺灣供應少了,人民幣在臺清算銀行可及時供貨;在臺供應多了,清算行可及時把多余貨源回流到大陸貨幣體系內。
中國社科院臺灣研究所經(jīng)濟室主任朱磊表示,由于臺灣開放大陸企業(yè)投資島內時間短,大陸臺資是臺灣陸資的數(shù)百倍,臺灣對人民幣的需求遠大于大陸對新臺幣的需求。兩岸建立貨幣清算機制后,可以預期會有大量人民幣流入臺灣,應該考慮在缺乏相應新臺幣流入大陸的情況下,人民幣如何回流的問題。
新臺幣原本在大陸沒多少需求,所以沒有假幣和炒作狀況,今后隨著大陸民眾赴臺人數(shù)和陸企赴臺投資的增多,大陸對新臺幣的需求隨之增加,如果新臺幣在大陸供不應求,同樣會產(chǎn)生偽鈔及其地下黑市問題。
導報記者 蘭文 文/資料圖
[責任編輯:陳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