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考,湖南省邵陽市洞口縣九中提前4分48秒打鈴收卷,導致不少學生沒填完答題卡。經查,湖南省政府給予事件相關責任人處分;對考生在試題卷上作答未填寫到答題卡上的,予以計分;對考生因事故耽誤的4分48秒時間給予補償,具體如何補償暫時不明。(6月22日《新京報》)
湖南將補償“提前收卷”高考生時間,并聲稱秉承的是“公平公正”的原則,但在我看來,“公平公正”的前提是“公開”。
從目前透露出的信息來看,已有的補償辦法,一是“對考生在試題卷上作答未填寫到答題卡上的,經核實后視為有效”,對此,當然沒有太多異議;二是“對考生因事故耽誤的4分48秒時間給予補償”,但怎么“補嘗”卻大有想象空間,是采取“平均主義”而“人人加幾分”,還是什么辦法?會不會讓部分考生“因禍得!,但對其他考生造成新的“不公平”?
當地稱“要經專家認真研究、科學測算”,但“補償高考時間”實在是一種破天荒的嘗試,要想贏得認可,還是應盡快公開方案,而不是“藏著掖著”,更不可只讓少數人“閉門造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