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政補貼資金,正在湖北省荊門市遭遇一場“空手套白狼”的尷尬。當地企業(yè)湖北白鹿春實業(yè)有限公司采用虛報企業(yè)技術改造項目的方式,逃過層層審批與監(jiān)管,騙取了100萬元國家財政補貼資金,用于建設別墅酒店。(3月26日《中國青年報》)
百萬財政補貼資金,沒有用在梅花鹿系列保健食品精深加工項目上,卻用來蓋別墅式酒店,這樣的“帽子戲法”實在神奇。更神奇的是,自稱“發(fā)現了問題”的當地財政部門,只是扣了10萬元的補貼尾款了事,之前已被騙取的90萬元,不再追回,不了了之。
從報道中可知,白鹿春實業(yè)有限公司的騙術其實并不高明。無非是以技術改造的名義立項保健食品精深加工,挪用補貼資金,先把別墅酒店建起來再說。當地主管部門甚至不清楚該項目的建設規(guī)模,也不能提供該項目的具體報告書。這樣粗糙的騙術,只要當地相關監(jiān)管部門稍稍較真一下,即可查出貓膩所在。
退一步講,即便企業(yè)前期已經騙得了補貼,當地監(jiān)管部門也完全可以在事后的檢查中發(fā)現問題,并追回財政資金。畢竟,在中央預算內補貼資金的問題上,?顚S茫坏蒙米宰兏,嚴禁截留、擠占或挪作他用,等等,都是明確、具體的“死規(guī)定”,并不存在任何可以運作的空間。地方政府財政局以通過了發(fā)改部門的審核為借口,拒絕追回,這又是為何?
根據《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對于此類情況,并可視情節(jié)輕重提請或移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責任。
騙國家財政補貼卻堂而皇之地建起用于企業(yè)內部接待的別墅酒店,財政資金為什么不能全額追回,對整個事件,難道沒有人應該為此承擔責任嗎?
[責任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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