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小學生升入初中,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多少?21世紀教育研究院的調查顯示:北京各區(qū)縣“小升初”渠道多達10多種,2010年北京市8個城區(qū)“小升初”入學方式竟高達15種。在五花八門的“小升初”渠道中,最主要的有“占坑班” 、“點招”、推優(yōu)、特長、電腦派位、共建、“條子生”。在調查中, 90%以上的家長認為“占坑班”是北京市“小升初”的“頭號天敵”,花費可達10萬元。(8月29日《中國青年報》)
教育部明確規(guī)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義向學生家長收取與招生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共建費”。但是,擇,F(xiàn)象屢禁不止,家長們對政府安排的就近入學并不買賬,仍削尖腦袋為孩子擇校。這一點,從北京市五花八門的“小升初”擇校渠道中得到驗證。如果說“占坑班”花費10萬元是教育資源被金錢綁架的話,“點招”、共建、“條子生”盛行,更是揭示教育資源被權力染指,分配不公的悲涼現(xiàn)實。家長沒錢沒關系的孩子,其公平教育權利何處安放?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對2185人進行的在線調查顯示, 82.9%的人認為擇校費應納入商業(yè)賄賂范圍。雖說將擇校費納入商業(yè)賄賂并不現(xiàn)實,但是超過八成的網(wǎng)民建議將擇校費納入商業(yè)賄賂背后的民意值得玩味。公眾除了不滿擇校費加重經濟負擔以外,更多的是出于對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孩子難以享受公平教育資源的現(xiàn)實焦慮。擇校問題,說到底,還是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造成的。學校布局、就近入學范圍與公眾就學期望值不一致,優(yōu)質教育尚屬“緊俏商品”,根本不能滿足公眾的實際需要。教育部門加大擇校打擊力度,也無法阻擋千千萬萬家長對公平教育的期盼。而且學校的逐利沖動一直沒有得到有效遏制。
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公的語境下,教育部門禁止擇校,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各種隱形擇校并未停止。比如,戶口空掛(為了讓孩子上名校,有的家長找關系落戶);學生把學籍掛在生源所在地學校,然后到好學校借讀;再比如,公辦學校打著公辦民助的旗號,舉辦校中校、校外校,一所學校,兩塊牌子,等等。
客觀地講,近年來,教育資源經過整合,薄弱學校的情況有所改觀。但是學校之間的差距仍然不小。既有硬件設施的差異,更有師資力量與教育環(huán)境的差異。我們現(xiàn)在談合理分配教育資源與扶植薄弱學校,大多停留在補充硬件設施的階段。如果說硬件設施重要的話,衡量一所學校好壞的標準主要還是看師資力量與學校教育氛圍。何況,在教育投入尚未顯著增長的情況下,政府不可能大規(guī)模投資薄弱學校,因為名;A本來就不錯,投入名校效果立竿見影,地方政府往往把有限的財力用于少數(shù)名校。
而且由于教育評價機制單一與應試教育的影響,學校之間教師的物質待遇與事業(yè)發(fā)展環(huán)境也不一樣。學校對優(yōu)質師資多采取保護措施,甚至到處挖師資。造成師資流動困難,這也是合理配置教育資源的一大壁壘。由于校際差異,優(yōu)質師資難以向薄弱學校傾斜,形成了薄弱學校缺生源,優(yōu)質學校爆棚的局面。
對此,學校有私心,但政府決不能有私心。在教育資源分配的問題上要一碗水端平。如果政府熱衷名校建設、忽略薄弱學校發(fā)展;即使給擇校費戴上商業(yè)賄賂緊箍咒,教育部門再三強調擇校費不合法,權力與金錢仍會架空“擇校”禁令。
說到這里,我想起兩則可供借鑒的案例:一則是日本的:“日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設施不相上下,學校間教師經常流動,由教育部門統(tǒng)一調配,家長根本不用為擇學操心”。另一則是 “學校沒有好壞之分,只有遠近之別”的“銅陵奇跡”。如果孩子在家門口有好學校上,又有誰去花錢、找關系擇校呢?對照“以錢擇!、“以權擇!钡默F(xiàn)實,各地政府與教育部門該做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