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立委”選舉只剩廿幾天,朝野卻連選務如何進行都還沒有定論。為了領票爭議,出現“中央”、地方對抗的“分裂政府”,導致民心浮動、風聲鶴唳,為選舉當天埋下一顆超級不定時炸彈。這一切值得嗎?
臺灣《中國時報》特稿文章指出,一階段、二階段之爭,因為政治角力的復雜因素,加上“中選會”結構失調,已無法律解決的可能,必須尋求政治解決途徑。否則,投開票當日,就是社會混亂的開始,烽火勢將延燒到“總統”大選,無人能擔得起后果。
文章認為,政治解決的途徑只有一條路——朝野領導人盡速碰面理性協商。尤其是作為選務最高督導機關的“行政院長”張俊雄,應該出面邀集國民黨主席吳伯雄等朝野政黨領袖,協商出一套解決方案,讓人民在投票日能安心投票。
選務細節(jié)為何要單純、清楚?就是要盡可能杜絕投票的一切爭議。因為選舉競爭激烈,攸關政黨、政客生命,民眾非理性的情緒很容易被激發(fā)出來,倘若沒有在選務上簡單明了、一體適用,開票當天很容易就會造成激烈沖突。
二○○四年大選,“中選會”決議二階段投票后,還臨時加開委員會議,就是要再次確認有效票如何認定。當時的“中選會主委”黃石城說,小細節(jié)都不能疏忽,否則選后只要有人質疑,絕對沒完沒了。
從這個角度來看,就算“中選會”私下放行“一選兩制”,或泛藍縣市同意“因地制宜”,選務爭議可想而知,仍會沒完沒了。先不說開票后各投開票所恐怕會有爭執(zhí),個別落選者可能會提出的選舉訴訟,絕對也會“遍地烽火”。
更嚴重的是,如果“中央”認定二階段無效,“中選會”僅公告實施一階段投票的縣市,二月一日“立委”就職在即,可以想象只有不到一半的“立委”當選人宣誓就職嗎?這不但是政治對立、社會沖突危機,還是極其嚴重的“憲政”危機。
文章表示,一階段、二階段如果無解,就無須再執(zhí)著于這個戰(zhàn)場吵吵鬧鬧、各說各話。如果連如何領票、投票這種技術層次問題,朝野領導人都相爭不下,唯一可能的解決途徑就是政治協商了。
為今之計,朝野都須一肩挑起責任,尤其是張俊雄,以及最大在野黨主席吳伯雄,這兩個“分裂政府”的代表人物,為了人民福祉應該盡速碰個面協商解套。這是一個歷史時刻,口口聲聲以人民為念的朝野領袖,沒有比讓民眾安心投票、社會維持安定更重要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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