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臺灣人愛上了來臺讀書的大陸生……這是個假設句,但并非不可能發(fā)生。此一情節(jié)應加上“不幸”二字描述,因為萬一真的發(fā)生了,且雙方愛戀到想要結婚,那可是非常麻煩的事哦!
臺灣《聯合晚報》11日的社論對此指出,臺“立法院”繼續(xù)在火爆氣氛中討論大陸生來臺就學的法規(guī),10日新添了陸生能否與臺灣民眾結婚的話題。民進黨反正是在“盡量限,盡量不”的基調上鋪陳論述;倒是“教育部長”吳清基可能因一上臺就被要求道歉而“氣不壯”在先,答詢時表明,陸生來臺目的是求學,一旦結婚不符來臺目的,就要遣返,“教育部會”明定相關規(guī)范。此說引發(fā)一陣嘲諷和慌亂反應,相關官員前言不對后語,后來由“陸委會”提了較彈性的解釋,但總之是使“如果陸生與臺灣人結婚”的假設情況布滿了曲折險阻。
此處我們不是要頌揚“愛情真?zhèn)ゴ蟆、“結婚乃人權”。關鍵問題是,民進黨反中、阻中,怎么會對大陸人來臺如此戒慎恐懼,到了凡事“唯恐……”的地步?而當局官員面對民進黨相關兩岸問題的質詢,又怎么會如此辯護軟弱?陸生來臺就要專心念書,如果談戀愛想結婚就不符入學目的了;說這話像是中學訓導主任的姿態(tài)吧!
社論最后說,兩岸政策本來就有情仇糾結,所謂“移民問題”也有特定時空的環(huán)境條件,所以大陸人來臺會變成朝野攻防議題。不過,以今天全球自由流動及兩岸交往密切的程度來衡量,臺灣不能徒以“防堵洪水猛獸”為原則來看待此議題。老實說,會不會有人“假入學,真結婚”?不是完全不可能,但這些特例應不足以作為禁絕通例的前提,F在的國際情形,除了反恐之外,大致以開放為通則;仡^看臺灣處理陸生來臺,乃至整體“兩岸人民關系條例”還存在著“防賊”的基本心態(tài)。雖說具有歷史因素,但臺灣為自身的利益,實在不能再繼續(xù)這閉關自守的軸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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