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涉嫌收賄案,輿論嘩然,“司法院長”賴英照“震怒”。臺灣《聯(lián)合晚報》15日發(fā)表社論指出,大家對司法生氣是好事,老實說,臺灣的司法向來不得民眾信任。如今眾怒成城,檢察和司法體系應(yīng)在“正己”旗幟下,再啟司法改革。
社論說,何智輝行賄法官,其實有兩個面向:一是法官收錢;第二,不能否認(rèn),恐怕和何智輝的政治“實力”有關(guān)。至今揭露的案情中,有何智輝任縣長時的地方檢察官從中“穿梭”的情節(jié),可見貪腐的枝葉是如何貫穿于政界、法界之間。如今抓出幾個法官收錢,人謂司法史上最黑暗的一幕。但司法的黑暗能暗到什么地步?別忘了,前任“司法院長”翁岳生卸任致詞時曾道出心聲,說有人為達政治目的而踐踏司法,他“身在其位,椎心泣血,痛苦萬分”!
翁岳生1999年出任“司法院長”,當(dāng)其時,民間要求司法改革的呼聲已成洪流,翁當(dāng)年即召開全臺司法改革會議。此后數(shù)年間,司法改革不能說全無進展,諸如刑事訴訟法往“當(dāng)事人主義”方向修正即是重要成果之一。但當(dāng)時的政治風(fēng)氣污濁,司改受到各種掣肘,以至翁岳生下臺時自知改革尚未成功,賴英照交接時則附和“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誓言繼續(xù)推動改革。
司改之棒薪火相傳的那一幕,司法人不是歷歷在目嗎?但老實說,現(xiàn)在很多人感到失望,司法改革已成死水一灘。最近一部令法界人“雖不滿意,只能勉強接受”的速審法,還是因企業(yè)界大佬高聲抗議司法才催生出來的,甚至被戲稱為“曹興誠條款”,反而更證明了法界“不點不亮”的惰性。而拉法葉艦一案揭露出當(dāng)年檢察高層受政治指揮的疑云,又何曾促動檢察體系內(nèi)的“正己”檢討?諸如此類情景,賴“院長”難道無動于衷?要等卸任時再來表白“椎心泣血”嗎?
社論最后說,臺灣再次啟動司法改革實在不能再等了,馬英九和賴英照都責(zé)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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