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臺灣股市資金亂竄、消息亂放的現(xiàn)象愈來愈多。臺灣《經(jīng)濟日報》24日刊載社論指出,股市健全的最基本條件不只是揭露資訊,還要符合“資訊正確”及“即時揭露”兩大原則,這不僅是投資者在解讀資訊時須掌握的方向,也是主管機關(guān)長期努力的目標。
全文摘編如下:
臺“前司法院院長”賴英照在其大作“最新證券交易法解析”,提及美國羅斯福總統(tǒng)當年,因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白蘭代斯(Louis D. Brandeis)名言:“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燈光是最有效率的警察!彼蔑@的資訊公開精神,制定了對美國資本市場與全球股市有深遠影響的證券法(Securities Act of 1933)。上述名言是要把市場上重要資訊,“誠實地攤在陽光下、燈光下”,讓違法亂紀的事情無所遁形,避免股市腐化與違法、灰色地帶叢生;但除了資訊公開,更要避免有人利用資訊炒作、進行內(nèi)線交易,傷及不知情投資人的權(quán)益。
近來,不只金融股消息滿天飛,連爾必達從減資、重整到競標都有人在股市放消息。在爾必達向東京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的前二個交易日,臺灣股市還傳出爾必達將先減資再增資,可望獲得金援,爾必達臺灣存托憑證(TDR)價格先漲停(收盤價為7.54元)、隔日開高又跌停(收盤價為7.02元),并爆出罕見的大額成交量,但隨后爾必達聲請更生程序。本周一時,爾必達原股價格僅剩2日圓,而其每單位TDR僅表彰原股的0.05股,臺灣投資人可能又落到血本無歸的地步!
大陸題材則是目前股市炒作者非常愛用的主題;例如最近有家金控高層表示,將與“大型、具備全國性通路”的陸銀洽談相互參股,此一動向經(jīng)媒體傳播,股價馬上漲停板,成交量也大增。然而,此一參股落實可能性如何?何日能落實?卻鮮有人從股市訊息管理的立場去討論。如果要很久以后才能落實,或是無法落實,股價因而下跌,又有誰要負責?企業(yè)并非不能談?wù)摻?jīng)營趨向,但須了解不確定訊息對市場的影響,避免成為炒作的話柄!
并購訊息是另一個容易影響股價的驅(qū)動因素。例如有二家私募基金入主的銀行從2月就傳出求售資訊,包括選定財務(wù)顧問等,且最快年底即可拍板。后來,又傳出有兩家金控競標其中一家銀行,使該銀行股價一飛沖天。這家銀行的股價自1月中旬從7元起漲,到2月中旬出售資訊見報前,股價已漲逾10元,成交量也持續(xù)擴大;之后傳出雙龍搶珠,股價再漲,合計漲幅逼近80%。啟人疑竇的是,這些不確定的訊息來源為何?是否有人在釋放消息前已先行買入,企圖借此訊息獲取暴利?這是合理的懷疑,也是投資人在運用訊息進行投資決策時必須判斷的,以免事件發(fā)展與傳言不符、股價大幅下跌時,高價買進的投資人面臨巨額虧損;監(jiān)理機關(guān)亦應(yīng)善用市場監(jiān)視系統(tǒng),追蹤股價異常波動個股,警示及處理違規(guī)行為,維系交易秩序!
企業(yè)推動參股、收購、合并等都是合理經(jīng)營行為,但對于資訊揭露、股權(quán)管理與內(nèi)線、炒作之查證,是建立成熟股市的重要工作。在參股、收購、合并事件中,主并或投資公司通常會支付給目標公司高于市價的并購價格,倘若能在并購資訊宣布前,預(yù)先購買目標公司股票,就可獲得高報酬。因此,在參股、收購、合并未確定前,上市公司主動宣布或被提及相關(guān)消息,如同對市場報明牌,而這些消息宣布后,通常都對股價與成交量產(chǎn)生相當程度的影響。
股市健全的最基本條件不只是揭露資訊,還要符合“資訊正確”及“即時揭露”兩大原則,這不僅是投資者在解讀資訊時須掌握的方向,也是主管機關(guān)長期努力的目標。只不過,綜觀近來臺灣股市臆測或待查證資訊到處流竄的亂象,顯示主管機關(guān)要落實白蘭代斯的名言,還有很大努力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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