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青年軍前腳剛從北京參訪回臺,后腳就被臺當局以“危害臺灣安全”的罪名搜查帶走。臺灣“解除戒嚴”已整30年,民進黨此舉卻令人驚覺:為“臺獨”服務的新“警總”正在借尸還魂。
被帶走的王炳忠等之所以被稱作“新黨三杰”,只因他們支持和平統(tǒng)一,在各種場合揭批“臺獨”,每每直擊民進黨痛處。民進黨這次下手,假稱“依法辦事”,實屬政治清算,蓄謀已久。
民進黨上臺以來,剿滅政敵、整肅統(tǒng)派的動作不斷,且不是東一榔頭西一棒槌的零敲碎打,而是仗著自己“完全執(zhí)政”,從行政、“立法”、司法三管齊下,全面打造“綠色恐怖”新威權。
民進黨上臺第一件事,是針對國民黨制訂“不當黨產(chǎn)條例”,將國民黨絕大部分財產(chǎn)劃成“不當黨產(chǎn)”,對國民黨進行肉體毀滅;再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對國民黨過去數(shù)十年所涉“政治案件”一一清算,將國民黨斗臭斗垮,予以精神消滅。
對島內(nèi)支持兩岸交流、有志于兩岸和平統(tǒng)一的人,民進黨挖空心思給他們穿小鞋、挖陷阱。去年,民進黨修改“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限制臺灣退役軍官赴大陸訪問,對違反規(guī)定赴大陸“從事政治活動”者,最重處以剝奪終身俸。
民進黨炒作“共諜危機”,把所謂“保密防諜”列為施政要務。今年1月,臺當局“調(diào)查局”拿出“保防法”草案,幾乎把“保護工作執(zhí)行機關”弄成臺灣戒嚴時期的情治單位,引發(fā)軒然大波。3月,“綠委”又叫囂推動“反滲透法”,宣稱要保護“臺灣安全”。
最近,民進黨又要將所謂“刑法外患罪章”中的“外國”擴大為“外國或敵人”。而根據(jù)民進黨“立委”的解釋,中國大陸就是“敵人”。依據(jù)該草案,“共諜”可以被從重判決,對于加入解放軍的臺籍人士可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民進黨當局此次對付新黨青年,稱他們涉及“協(xié)助大陸刺探臺灣情資”,違反“臺灣安全法”。新黨赴大陸參訪,行程全部公開,乃是兩岸之間再正常不過的黨際交流。民進黨獨掌行政、“立法”大權,并在司法界安插大量“獨”派,公器私用,羅織罪名,手到擒來。
好好的兩岸交流被說成“通敵”“泄密”,民進黨要的就是這個效果——“綠色恐怖”之下,人人自危,看誰還敢跟大陸來往?民進黨的如意算盤,是要打造一套為“臺獨”服務的制度體系,讓政敵動彈不得,將統(tǒng)派徹底剿滅,一勞永逸,“永遠執(zhí)政”。
民進黨得志便猖狂,迫害政敵不顧形象,連“民主進步”的遮羞布也不要了。天理循環(huán),報應不爽。多行不義者必遭民意唾棄,最終逃不過歷史審判。(文/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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