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歌手》比賽,余音裊裊。臺灣《聯(lián)合報》今日發(fā)表評論說,這項活動最大的趣味,是把兩岸的競合關系從政治和經濟推向了平民文化。
評論摘編如下:
《我是歌手》比賽,余音裊裊。雖然兩岸觀眾或許在意的是名次的先后,但這項活動最大的趣味,是把兩岸的競合關系從政治和經濟推向了平民文化。
過去臺灣藝人應邀上春晚或舉辦演唱會,均屬“嘗鮮”的演出;像《我是歌手》這樣由知名歌手同臺肉搏,則是首見,引起兩岸觀眾的高度關注。就比例看,決賽7名選手中有4人來自臺灣,演唱曲目以臺灣創(chuàng)作居多,臺灣流行音樂界在兩岸的地位應無可置疑。
有趣的是,當臺灣觀眾為林志炫、楊宗緯等人未能奪冠而耿耿于懷之際,這幾位臺灣歌手卻為高曝光帶來名利雙收而笑逐顏開。從競賽的脈絡看,兩岸觀眾都有“不能輸”的心情;但在表演者的立場,歌手需要的就是舞臺和市場,《我是歌手》節(jié)目提供了一個絕佳平臺,選手在此將歌藝發(fā)揮得淋漓盡致,展現(xiàn)了風采,也得到掌聲與回報。
這倒不是在歌頌市場,但若沒有商業(yè)的支持,這場聲光配樂俱佳、舞臺效果超群、群眾感染力十足的表演,也就無從誕生。那么,臺灣歌手和音樂的實力,又如何在大陸舞臺被看見?再說,歌手和觀眾的眼界,也需要透過不同的刺激來提升,這次香港及韓國歌手都曾現(xiàn)身高歌,臺灣觀眾不能看不見別人。包括林志炫最后是否輸在選曲太重技巧而輕忽聽眾共鳴,也是他必須思考的。
[責任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