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媒報道,西班牙政府于17日內(nèi)閣部長會議決定,將涉及電信詐騙案的200余名臺灣嫌犯引渡至大陸,臺當局“外交部”則表示,西班牙政府侵害臺涉案者權益,罔顧歐盟國家重視人權的傳統(tǒng)。對此,臺灣《中央日報》網(wǎng)絡報今日發(fā)表社評指出,對于臺灣詐騙犯的人權,臺當局考慮的不可謂不周到,問題是,我們有沒有考慮過大陸被害者的人權?
社評指出,民進黨無論在野或是執(zhí)政,對于臺灣詐騙集團在海外被逮,最關切的事莫過于把這些涉案者接回臺灣,但對于“修法”從嚴懲治詐騙集團又十分消極。社評直言,如今民進黨當局振振有辭,孰不知如此姑息縱容,只會讓臺灣變成全球之恥!
社評摘編如下:
西班牙政府日前決定,將200多名涉嫌從事電信詐騙的臺灣人遣送中國大陸,這當然是“臺灣之恥”,我們理當痛切檢討,但相關單位卻把重點擺在把涉案人員遣返臺灣,這種本末倒置的做法,只會使得詐騙集團更加猖獗。
臺灣詐騙集團舉世聞名,以臺灣人為主的詐騙集團至少100多個,每個詐騙流程的節(jié)點,包括提供機房、培訓車手、收集人頭帳戶等過程,都已一貫化作業(yè)。以這次西班牙的案子為例,警方一共破獲犯罪集團設立的13個詐騙集團,大多設立在高級住宅區(qū)別墅,有些據(jù)點多達50人,儼然已是企業(yè)化經(jīng)營。
值得重視的是,以往臺灣詐騙集團多半在東南亞及非洲設立基地,這兩年來竟然已經(jīng)橫跨全球,至少在29個國家都有臺灣犯罪集團電信詐欺的案例,以致媒體用“全球最邪惡企業(yè),總部設在臺灣”來形容。這是臺灣的奇恥大辱,臺當局當然應該盡全力來制止。
在馬英九執(zhí)政時期,臺灣島內(nèi)的詐欺案件大幅減少,通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xié)議,6年多就逮捕6200多人,島內(nèi)詐欺案,從2007年4萬多件,降到2014年的2萬多件,降幅將近一半,損失金額從2006年的186億元(新臺幣,下同),降到2014年的30多億元,減幅達78%。然而在兩岸混不下去的詐騙集團,竟然大規(guī)模的向海外發(fā)展。
令人痛心的是,民進黨無論在野或是執(zhí)政,對于臺灣詐騙集團在海外被逮,最關切的事莫過于把這些涉案者接回臺灣,但對于“修法”從嚴懲治詐騙集團又十分消極。以這次事件為例,臺當局“外交部”強調(diào),西班牙行政部門未顧及“國籍管理原則”,且違反涉案當事人意愿,同意將包括多名涉案者引渡至大陸,此一決定已侵害涉案者權益,并罔顧歐盟國家重視人權的傳統(tǒng),“外交部”對此深表遺憾。
這番話聽起來,對于臺灣詐騙犯的人權,考慮的不可謂不周到,問題是,我們有沒有考慮過大陸被害者的人權?尤其是那些貧窮家庭被騙光存款,甚至因此自殺的被害者,他們的冤屈如何伸張?憤怒如何平息?損失如何賠償?如果不能將這些詐騙集團繩之以法,還有什么正義可言?司法又有什么意義?
事實上,臺灣對詐騙犯的刑責太輕。去年4月15日,馬來西亞遣返涉及電信詐騙案20名臺灣人,但人到桃園機場,就因罪證不足全被釋放,這些人當晚還去夜店狂歡慶祝。事后臺中檢警雖然拘提、收押21名嫌犯,去年8月起訴,但全案仍在法院審理中,何時判決確定?仍然遙遙無期!這當然是許多詐騙集團份子被逮后,只要聽到遣返臺灣就歡天喜地的主要原因。
老實說,臺灣今天之所以亂,就在于過度保障壞人的人權,而忽視受害者的人權。民進黨民代不斷為作奸犯科的壞人辯護,要求保障他們的人權,尊重他們的權利,卻不提這些歹徒對社會造成的損失,對被害者造成的傷害;如今對于臺灣詐騙集團海外犯案,民進黨振振有辭,孰不知如此姑息縱容,只會讓臺灣變成全球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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