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報道山東省聊城市于歡故意傷害案即“辱母殺人案”,引起社會廣泛關(guān)注。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此高度重視,已派員赴山東閱卷并聽取山東省檢察機關(guān)匯報,正在對案件事實、證據(jù)進行全面審查。對于歡的行為是屬于正當防衛(wèi)、防衛(wèi)過當還是故意傷害,將依法予以審查認定;對媒體反映的警察在此案執(zhí)法過程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將依法調(diào)查處理。(3月27日鳳凰新聞)
“辱母殺人案”一石激起千層浪,這是一種很容易想象的心情:一個血氣方剛的年輕男子,被催債人員多日非法拘禁控制,親眼目睹母親被極端方式猥褻侮辱,而警方又沒有干預(yù)制止就離開,如果你身處其中,手頭碰巧有把水果刀,你會怎么做?在媒體多日的口誅筆伐中,大眾群情激昂,叫罵聲連綿不絕,使這個案件顯得格外不一般。可是新聞狂熱發(fā)酵容易被憤怒掩蓋案件的真相,為了蹭熱度報道夸張失真,完全不考慮社會影響。從辱母殺人案看媒體責任,此刻更該自律。
我們以前也經(jīng)?礆⑷税钢惖男侣,無論案情多么一邊倒,總會有人發(fā)出“雖然如何,但畢竟不該殺人”的聲音,而這次,沒有一個人覺得催債的流氓不該死。不是“圣母”變少了,而是因為在這起“辱母殺人案”中,罕見的聚集了在當下輿論場中倍受憎恨的群體:黑社會、警察、法院、政府、律師、媒體、銀行。尤其是警察,媒體報道中的他們成為了輿論的焦點,不僅沒有起到保護公民的作用,反而用漠視的態(tài)度激怒了當事人,直接導(dǎo)致案件升級。更何況這次案件中,“辱母”二字是刺激公眾神經(jīng)的關(guān)鍵。兒子救母,天經(jīng)地義,涉及到每個正常人最不可侵犯的底線。群情激昂的背后,透露的不止是對于歡個人生死的掛懷,也是大眾害怕遭遇于歡一般屈辱的恐慌情緒。
可公眾們的憤怒在媒體刻意的悲情渲染中,逐漸演化出了另一個極端的觀點:“當社會把你逼得走投無路的時候,不要忘了,在你身后還有一條路,那就是犯罪,記住,這并不可恥!弊顭衢T的評論都是簡單粗暴的辱罵和結(jié)合情色的夸大,甚至網(wǎng)上瘋傳的口交蹭臉吃屎等行為都是完全虛構(gòu)的,可充滿“正義感”的公知卻以最快的速度讓大眾相信,這是一個多么令人失望的社會。
無論如何媒體也不能將輿論引向蔑視法律、恐慌治安的境地,最起碼要做到正確反映輿情。用虛假的信息調(diào)動大眾的憤怒情緒,用挑逗的語言鼓勵大眾不信法律信犯罪,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我們黨的奮斗目標是要建設(shè)一個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那么作為社會重要進步促進力量的新聞媒體宣傳報道也必應(yīng)朝著更加真實、更加公開、更加開放、更加透明的方向去努力,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在經(jīng)濟權(quán)利意識與政治參與意識不斷增強趨勢下的知情權(quán)、參與權(quán)、表達權(quán)與監(jiān)督權(quán)。新聞媒體在秉持高度的社會責任感時更要注重對“度”的把握,不能昧著良心賺眼球。
是媒體的力量讓人們重新思考道德與法律的平衡,對于肅清社會不正之風的幫助是毋庸置疑的。希望媒體能自律,擔負起自己的責任,帶我們看更多真相,批更多丑惡,不做眾口鑠金的根源。(中國臺灣網(wǎng)網(wǎng)友:劉佳蕾)
(本文為網(wǎng)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wǎng)觀點)
[責任編輯: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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