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淑靜:臺灣性交易是否合“法”?不可輕談
臺“內政部”擬開放“一樓一鳳”在島內掀起輿論狂潮。馬淑靜18日在華夏經緯網刊載題為“性交易合法?不可輕談”一文,闡述看法。文章摘要如下:
臺“內政部長”江宜樺邀集社會、法律學者、中央及地方代表等,討論“性交易除罪化與除罰化”。最后一場綜合座談得到共識,認為“性交易除罰化”是可行方向,但不宜產業(yè)化或商品化,應排除大規(guī)模、公司的經營型態(tài),避免人口販運與性剝削。經營地點有規(guī)定,在文教、宗教寺廟等一定距離內,不宜有性工作者,否則將取締。有關設立“紅燈戶專區(qū)”,與會者不贊成,多數意見認“專區(qū)”方式,性工作者易被污名化,外界眼光也會認為“一定沒干好事”。江宜樺說,有關性交易除罪化問題,因“法務部”未出席,有關刑法通奸罪、皮條客規(guī)范、第三者要不要處罰等問題,再討論及思考,“內政部”考慮再辦一次民調。
座談會對性交易除罰化已有共識,未來“娼嫖都不罰”。“內政部”擬開放一樓一鳳、小型工作室,經營色情業(yè)。
消息傳出來,社會上的反應不一。宗教、教育團體無不反對,國民黨“立委”吳育升建議,應比照荷蘭設立“紅燈區(qū)”的方式規(guī)劃專區(qū),否則臺灣將有可能變成廣義的“紅燈區(qū)”,“春城無處不飛花”,道德敗壞,對社會的傷害很大。婦女團體多認為,當局未針對性產業(yè)訂定管理專章,不清楚究竟是想限制縮減性產業(yè),還是希望性產業(yè)更繁榮?“內政部”在逃避職責及變相鼓勵性產業(yè)。 “反性剝削聯(lián)盟”一貫主張“罰嫖不罰娼”。 性產業(yè)帶來的治安、性病等社會成本非常高,應將處罰嫖客的罰金視同“國民健康捐”,用來幫助弱勢婦女的福利及就業(yè)機會。
色情行業(yè)在人類文明中一直存在,硬性取締不容易,執(zhí)政當局無法逃避,多數視之為非法,予以適當的管制。雖然性交易合法化在臺灣尚未定案,“內政部”對于此事的探討方向,已經令許多人感到困惑。“娼嫖都不罰”,究竟是什么意思?性交易無法有效防止,就由官方認定它不違法,小規(guī)模的性交易產業(yè)必然旺盛。這個措施會帶來什么后果?有人擔心今后色情業(yè)在街頭亂竄,讓剝削者有機可乘,造成更復雜的社會問題。古人有言;娼、盜、殺同源,F代社會又加上毒品,變本加厲快速的形成無所不在的人間地獄。
最幽默的是討論會上中專家學者的言論,他們反對設立“紅燈區(qū)”,理由是; 性工作者易被污名化,外界眼光會認為“一定沒干好事”。這些飽學之士都認為性交易是在干好事嘛?莫非他們就是那批人,宣稱在日本時代的臺灣“慰安婦”,為了錢,心甘情愿的去慰安?臺灣真是什么樣的人都有。認為性交易是好事的專家們,如果你們的女兒在干這種好事的話,您還這么堅持己見嗎?民調不是圣旨,為政者不能一味嘩眾取寵,民意固然方便于繼續(xù)執(zhí)政,但是一個組織龐大的執(zhí)政團隊,不可以沒有基本價值觀。制定一個政策,卻在變相的支持促成淫、盜、殺、搶、吸毒販毒,這個罪孽太沉重了。
性交易除罪化,引發(fā)外界質疑是變相鼓勵性工作商品化、產業(yè)化!皟日块L”江宜樺強調:“百分之百開放絕對不是“行政院”的政策,目前并沒有任何定案,說當局在鼓勵性產業(yè),說法太夸大,是污蔑!皟日俊币欢ㄐ⌒难凶h,不會讓性工作者產業(yè)化或商品化。以臺灣的現況而言,不能以為色情業(yè)不存在!
臺灣的色情行業(yè)不但存在,而且猖獗。性交易合法化絕不是特效藥,反而可能助長泛濫。多數人認為,任何一位清白、生活有著落的女子,有誰會自愿的去做性交易?性交易的一方,肯定有一位在繼續(xù)深化她個人的悲劇。他們長年被忽視、輕視、唾棄,同情的心和救援的手,在現代社會中十分罕見。解決舒緩色情行業(yè),需要多方面長期的努力和配合。“內政部”突然來一個合法化,他們沒有正視問題的根源。(馬淑靜,曾任臺灣美商美林證券公司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