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今日發(fā)表社論說,不知從何時起,“愛臺灣”三個字已經(jīng)變成了若干政治人物的口頭禪。一位電視名嘴曾經(jīng)開口閉口“這就是愛臺灣哪,鄉(xiāng)親”,隨后成為模仿秀中的搞笑臺詞。但部分政治人物卻是真把“愛臺灣”當成起乩(編輯:神明上身則稱為“起乩”,而整個過程則被稱為“扶乩”)的咒語,經(jīng)?谥心钅钣性~,隨手就向競爭對手的臉上畫個道訣,指對方一定就是不愛臺灣。這樣的起乩、念咒、畫訣的樣板,許多高層政治人物的表演,真可謂是入木三分,頗有渾然忘我的乩童(編輯:乩童是一種職業(yè),類似西方的靈媒)氣勢。但問題是,難道真能拿那些在口中念念有詞的道訣祭句,來論定誰究竟愛不愛臺灣?
陳水扁批馬英九,批到了其先父馬鶴凌先生的骨灰壇。他說馬老先生骨灰壇上寫著“化獨漸統(tǒng)、全面振興中國”,就是沒有寫“臺灣”。按照起乩境界的邏輯,這似乎就表示馬鶴凌不愛臺灣。由于“總統(tǒng)”參選人馬英九是馬鶴凌之子,再依照道符的推敲,當然就表示馬英九不愛臺灣。陳水扁還表示,馬英九說臺灣是故鄉(xiāng),都是假的;馬英九為什么會“嫌棄臺灣、討厭臺灣”呢?
社論說,對于陳水扁拿先人骨灰做文章,把馬鶴凌的思考與馬英九張冠李戴、由一句骨灰壇文字胡亂衍生“嫌棄臺灣、討厭臺灣”的瘋狂邏輯,極盡挑撥族群之能事,各媒體均已大篇幅的批評。這樣的批評,主要是針對政治人物的風格淪喪、臺灣人民的道德危機、選舉風氣的全面敗壞。在此,我們要對一個更基本的問題提出剖析:一個人愛不愛臺灣,究竟是要看他的所言所語、還是看他的所作所為?
研究行為科學的人都知道,傳統(tǒng)行為理論,是以性向去推測行為。例如,某甲信回教,我們就推測他必定不吃豬肉、可能多吃牛肉或雞肉;某乙信佛教,則就推測他不吃葷、只吃素菜。但是像這一類由性向去推論行為的例子通常有其應(yīng)用的局限。畢竟,像宗教信仰這一類可輕易區(qū)辨的性向或偏好種類極少,絕大多數(shù)的性向是問不出、量不準的。社會學者訪問中國大陸與韓國的父母,詢問他們是否有“重男輕女”的傾向,大部分的父母在社會壓力下都會回答“沒有”;但是在行為上,分明表現(xiàn)出對女孩的輕視。因此,是否重男輕女常出現(xiàn)言語與行為的矛盾,F(xiàn)代的行為科學理論早已放棄“由性向推論行為”的偏差推理,而改采“由行為推論性向”。換言之,如果父母親對兒子與女兒有差別待遇,我們就會推論其心態(tài)上重男輕女;這才是先進的、科學的邏輯。
就拿愛不愛臺灣為例吧。社論指出,在當今的政治氣氛下,政治人物就算是白癡,也懂得在胸前掛上個“愛臺灣”的牌子。雖然愛臺牌人人胸前一塊,但每個人心里真愛假愛,別人怎么樣也看不到。如果要“假設(shè)”某人不愛臺,再推論其賣臺之必然,絕對只是口水戰(zhàn)爭,也落入“由性向推論行為的陷阱”。比較正確的作法,則是以其行為推論其愛臺之真假。舉例而言,假設(shè)一位政治人物及其家人極盡一切能力搜刮受賄、搞內(nèi)線交易、四處收受禮券、用滿坑滿谷的假發(fā)票報銷、縱容屬下喬金控人事、破壞文官體制、傷害臺灣和美國的關(guān)系、污蔑法官、撕裂族群、破壞臺灣傳統(tǒng)價值,這些行為就是不折不扣的害臺灣。就算他口中大聲地念“我的故鄉(xiāng)叫臺灣、母親的名字叫臺灣”,那都是假的,因為其行為已經(jīng)幫助我們判定其性向。再若有人,把臺灣漁船連同捕魚執(zhí)照一起賣了,使臺灣捕魚的配額因之減少,這樣的行為就相當符合出賣臺灣權(quán)益的定義;就算此人自比為愛臺教父,口口聲聲愛臺,音量宏大、中氣十足,我們也很難相信其愛臺灣,也是因為他的行為已經(jīng)幫助我們判定其性向。
社論最后表示,陳水扁說,“故鄉(xiāng)不只是嘴巴講的”,這句話我們深表同意;同理,愛臺灣既不能聽嘴巴講的,也不能看骨灰壇寫的,而是要以實際的行為去判斷。古人所謂“觀其眸子、視其所以、察其所安,人焉廋哉”,真是智慧之言。由陳水扁七年來的所言所行,對其愛臺灣與否,所有臺灣人相信有仁智互見的掌握與判斷。至于他用什么語言說愛臺、場合為何、音量大小、有沒有格調(diào)、是不是為選舉,此皆為演講比賽之細節(jié)也,何足論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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