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米樂》紀錄片海報中的昆濱伯。
今年4月底才以嘉賓身份應邀赴臺出席“辜汪會談”20周年紀念活動的大陸海協(xié)會前會長汪道涵之子汪致重,近日因訪臺行程與申報不符,遭臺灣拒絕再次入境,并禁止其自由行3年、商務行1年。汪致重日前在大陸接受臺灣《旺報》采訪時強調(diào),這項限制法令不合時宜,“對兩岸交流是很大的傷害”。
人到機場方知被禁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繼承父志、為兩岸交流奔走的汪致重,曾多次來臺,但今年1月他訪臺時因先后與嘉義縣長張花冠、臺南縣《無米樂》昆濱伯見面,不在其赴臺申請行程中,被臺灣移民署下了禁令。
《無米樂》是臺灣拍的一部紀錄片,該片記錄了臺南縣后壁鄉(xiāng)3個稻農(nóng)的勞動與生活,昆濱伯是其中主要人物之一。汪致重和昆濱伯是舊識,今年5月他再次拜訪昆濱伯時,見到自己認養(yǎng)的稻田已結(jié)穗,吃到自種稻米包的肉粽,開心不已,說好6月再訪臺時要與昆濱伯一起收割稻米,以和昆濱伯有更深的交流。
報道說,汪致重本打算帶著從美國回來的小兒子一同訪臺,體驗割稻子的樂趣,未料到出發(fā)當日,全家人興沖沖到了機場,卻獲知無法出境。
不知情誤觸法令
報道說,汪致重雖不是大陸官員,但因汪道涵之子的特殊身分,來臺和哪些人接觸,不免牽動當局一些人的敏感神經(jīng)。尤其是常年關(guān)心農(nóng)民的他,多次深入南部農(nóng)村,走訪臺南、高雄、屏東等地,都是民進黨大本營,他還曾與南部縣市首長見面,更被一些人拿放大鏡檢視。
在接受臺灣媒體訪談中,汪致重避談敏感的政治問題,僅是強調(diào)臺灣“法律”本身存在的矛盾。他說,臺灣執(zhí)法單位移民署可能沒有錯,但臺灣相關(guān)單位并未事先向商務人士明確表明哪些事不能做,他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觸法令,這項“法律”當中存在瑕疵。況且,3年不能來臺自由行、1年不能商務行,這道懲罰確實太嚴重了。
舊思維應與時俱進
汪致重表示,更值得探討的問題是,法規(guī)本身已不適用現(xiàn)在的形勢。他說,當時法規(guī)成立背景是兩岸剛開放,民進黨(對大陸人士)存有很大的戒心,但事隔多年,時空背景已不同,隨著兩岸往來日益密集,臺灣應該檢討法規(guī)是否仍有存在的意義?
汪致重認為,這道法令應與時俱進,不該守著舊有思維,否則限制大陸人士赴臺自由度的臺灣,何以稱為“民主”?
他坦言,6月無法順利赴臺令他非常失望,尤其要帶著太太及兒子一同割水稻,本是一樁美事,卻被斷然喊卡。讓他納悶的是,今年4月底他還獲得馬英九親自批準來臺,如果1月未按行程已觸法,為何4月又能“破例”來臺?其法規(guī)的執(zhí)行顯然存在矛盾。
汪致重不諱言這件事對兩岸交流是“很大的傷害”。目前,他只能邀請臺灣人士造訪大陸,以利兩岸交流工作繼續(xù);同時他也向臺灣移民署提出書面說明,解釋自己不了解法規(guī),盼能考慮對其解除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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