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資料圖)中新社發(fā) 陳小愿 攝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馬英九30日對臺灣名嘴周玉蔻提起民刑事訴訟,求償新臺幣1000萬元。馬英九辦公室表示,屆時法院所有判決金額,將全數(shù)捐給婦女救援基金會。
馬英九遭影射收受頂新政治獻(xiàn)金,馬英九以個人身份,委托律師洪文浚到臺北地方法院遞狀對周玉蔻提告,刑事部分采自訴加重誹謗,民事部分采對妨害名譽要求損害賠償,求償1000萬元(新臺幣,下同),應(yīng)在臺灣四大報刊登道歉啟事。
馬英九辦公室表示,馬英九向周玉蔻求償1000萬元,屆時法院所有判決金額,將全數(shù)捐給“婦女救援基金會”。該基金會服務(wù)的工作,包括慰安婦人權(quán)運動,以及協(xié)助受家暴婦女、目睹家暴兒童、人口販運被害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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