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高鐵財改案未過關,“交通部”已為因應高鐵破產(chǎn)走向當局收買做準備。根據(jù)高鐵局估算,所有高鐵股東都血本無歸。
“交通部”預期3、4月,高鐵公司因特別股官司訴訟問題造成破產(chǎn)、違約,“交通部”必須依合約強制接管及收買。
至于收買高鐵的費用,須依鑒價結(jié)果而定,“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依去年6月底,高鐵賬面值估算,價值約3861億(新臺幣,下同)。
至于收買高鐵的經(jīng)費,高鐵局建議設立基金向銀行貸款,由未來接續(xù)營運的機構繳交權利金償還。
高鐵局說,當局支付的收買費用,必須要先償還銀行貸款、履約保證金,還要付可資本化財務成本及應給當局1053億元的反饋金,實際上不足金額超過1100億元,這還不包括造成當局損害的賠償金額,所有原始股東、特別股股東及6萬名小股東,全部都血本無歸,拿不回一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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