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7月27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南市前議員唐儀靜先前因車禍撞死人的官司被法院判處緩刑4年,并交付“保護管束”至2019年9月。6月,唐儀靜向法院爭取免除執(zhí)行并獲準,隨即于7月初被民進黨以“征召”方式取得提名資格,引發(fā)藍營及外界批評。PTT網友諷刺“民進黨的驕傲啦!”
判決書顯示,2011年4月下午5時,唐儀靜駕車沿臺南市北區(qū)長榮路5段由北向南行駛,行經長榮路地下道之右彎道上坡路段時,本應依規(guī)限速行駛,且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并行之間隔,隨時采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避免危險之發(fā)生,而且當時天候晴、日間有自然光線、柏油路面干燥、無缺陷、亦無障礙物、視距良好,并無不能注意之情事。在這種情況下,唐儀靜貿然超速行駛撞上騎機車的石姓婦人,兩周后石女不治。一審依過失致死判刑8個月,2015年二審法官審酌雙方和解,則給予緩刑4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報道說,唐家在今年民進黨黨內議員初選中,現任臺南市議員唐碧娥在北區(qū)落馬,未獲民進黨提名,政治香火全寄望在安南區(qū)獲提名的唐儀靜。唐家提出申訴后6月底免除唐儀靜保安處分,引來特權與酒駕超速的網絡流言,唐儀靜26日出面澄清并一度哽咽,強調沒特權、沒酒駕,事后也沒關說,一切依法申請。
唐儀靜表示,她不會喝酒,所以不可能酒駕,再者,依據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顯示,車禍現場沒有煞車痕跡,代表她沒有超速。但PTT網友找出臺南地方法院判決書,判決書上寫“唐儀靜竟疏未注意,即貿然‘超速’行駛”。被網友吐槽“與判決書不符”。
PTT網友留言“殺人放火金腰帶好黨證不辦嗎”“民進黨的驕傲啦”“沒剎車直接撞死?”“一定是自愿被撞死的啦民進黨你敢嘴”“現在沒人了啦,殺人 強奸的都嘛可以”“不哭不哭 別忘了這是臺南捏~ 別擔心”“撞死人還可以哽咽?”“臺南有黨證管他西瓜還蓮霧..都能上XD”。(中國臺灣網 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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