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運”頭目魏揚等人二審被判有罪 國民黨表示肯定
“學運”頭目魏揚等人二審被判有罪。(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中國臺灣網(wǎng)4月28日訊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太陽花學運”分子2014年3月23日攻占臺“行政院”,“臺灣高等法院”認定“學運”頭目魏揚等7人成立煽惑他人犯罪,今改判2個月至4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國民黨表示,對于二審法官明智判決表達肯定。
國民黨表示,他們一向支持人民透過合法管道提出抗議與訴求,但選擇性的民主不是民主,違法刑責本就該依法究責。國民黨指出,當年“太陽花學運”魏揚等人透過占領“立法院”、“行政院”等諸多行徑,煽惑群眾以暴力方式否決民主制度,不外乎是選擇性地“理盲”。“行政院”作為臺最高行政機關,本就不應該被強行攻占,魏揚等人煽惑群眾攻占“行政院”違法事實明確,因此國民黨肯定二審法官做出明智判決。(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