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湖口基地裝甲部隊墻外不遠處就是私娼寮,11日有疑似私娼的女子在拉客。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軍剛在10日的防務展演中展示壯盛軍容,隨即爆出兩起“官不像官、兵不像兵”的違紀案。肩負護衛(wèi)臺北中樞重任的新竹縣湖口鄉(xiāng)584旅裝甲部隊,11日傳出士兵夜間站哨時脫哨,翻墻沖到私娼寮嫖妓,因沒錢付帳被扣留,最后是連長去付清3000元(新臺幣,下同)嫖妓費“贖人”。無獨有偶,一名臺灣海軍陸戰(zhàn)隊劉姓上尉因欠賭債,假造父喪的訃聞請假去翻本,離譜行為被戳破后送軍法偵辦。
報道說,脫哨翻墻去嫖妓的士兵事后被依衛(wèi)哨失職、不假離營懲處,送臺軍輔訓中心明德班懲戒2個月。偽造訃聞的劉姓軍官因涉嫌偽造文書,并有逾假未歸的“無故不就職罪”問題,臺灣海軍司令部11日指,已將劉姓軍官記三大過三小過,并移送軍法偵辦。依“刑法”偽造文書罪可處1年以下徒刑;依“軍事審判法”,無故不就職罪可處3年以下徒刑。
有讀者向臺媒爆料,臺軍584旅戰(zhàn)車2營戰(zhàn)3連張姓士兵在9月10日,輪值凌晨零時到2時西側(cè)門管制哨時,在站哨時脫下軍服、換穿迷彩體育服,將無線電留在哨所翻墻外出,直奔與軍營隔著榮光路的私娼寮嫖妓。完事后,因嫖資不夠而遭娼寮老鴇扣留,后幾經(jīng)周折,由該連連長帶錢將人贖回。
臺軍方稱,因張姓士兵離營才一、兩個小時,不符合逃兵須是不假離營3天以上的規(guī)定,所以從輕處分,送輔訓中心明德班懲戒。但若帶槍械或部隊公物離營,就會立即通報逃亡。
軍方人士指出,爆發(fā)哨兵脫哨的陸軍第6軍團584旅駐守在新竹縣湖口鄉(xiāng),配備100多輛重型戰(zhàn)車,是臺軍地面重型戰(zhàn)車最多、戰(zhàn)力最強的部隊,主要任務是保衛(wèi)臺北。
湖口當?shù)孛癖?1日獲悉有阿兵哥翻墻嫖妓,不禁搖頭說:“部隊紀律竟如此渙散!”
臺軍方軍事發(fā)言人羅紹和對這兩起軍紀案感到痛心與遺憾;他強調(diào),臺軍整飭軍紀的決心絕未松懈,對于違法犯紀者也絕不寬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