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24日消息 屏東地檢署認(rèn)為參選屏東縣議員的牡丹鄉(xiāng)長林杰西,與妻子朱美玉涉嫌賄選。檢察官在傳訊后,認(rèn)為林杰西夫妻騷擾證人,今天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2人獲準(zhǔn)。全案為屏縣第2起候選人遭羈押案件。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屏東地檢署11月4日查獲林杰西夫婦涉嫌透過3名樁腳賄選,檢察官偵訊時,林杰西夫妻坦承以每票2000至3000元(新臺幣,下同)向選民賄選,并表示陸續(xù)發(fā)出70到100萬元。檢查官4日另傳訊的3名樁腳及10名選民,也都在偵訊時,坦承賄選及受賄。
屏東地檢署今天表示,當(dāng)時因林杰西夫妻在偵訊時坦承賄選,所以各以20萬元及10萬元交保。檢察官昨天再度傳喚林杰西夫婦時,兩人改口否認(rèn)賄選,而且兩人在交保后騷擾證人。
屏東地檢署指出,為避免林杰西夫婦串證,檢察官今天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林杰西夫婦獲準(zhǔn)。這是繼21日車城鄉(xiāng)長候選人張新貴被羈押后,屏東縣第2名被羈押的候選人、也是第1名遭羈押的縣議員候選人。(王賽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