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置入性營銷被罵翻天,國民黨“立委”邱毅昨天指出,民進黨執(zhí)政時期最會的就是統(tǒng)合性置入性營銷,其中最大宗就是《自由時報》,不僅拿最多,現(xiàn)在還在積極爭取,“要吃、要拿、又要罵”。置入性營銷不是今天才有,現(xiàn)在有正義感的學者,當初民進黨搞置入性營銷最嚴重時,“你們在哪?為何噤聲不語?”
置入性營銷話題延燒,臺灣中視“新聞愛逗陣”節(jié)目昨天針對相關議題進行討論。國民黨“立委”邱毅說,統(tǒng)合式營銷新聞置入在民進黨執(zhí)政的2003年至2008年最多。
邱毅表示,電子或平面媒體偏愛批判式的報道,媒體報導有不公平的情況下,政府可以用“政策溝通”方式做平衡報導,但不能過火。政治性的置入則萬萬不可。
國民黨“立委”謝國梁也表示,政府購買媒體版面是“歷史共業(yè)”,民進黨執(zhí)政時,常在親綠媒體有類似動作,國民黨上臺后也不免有樣學樣。無論如何,藍綠陣營有義務一同解決這樣的扭曲現(xiàn)象;政府有權利在媒體買廣告,但任何議題,政府“買新聞”的行為都不該被允許。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表示,政府并非完全不能花錢買版面,例如二代健保這樣的重大政策,政府有說明義務,民眾更有知的權利,政府適度進行政令宣導,在可接受范圍內(nèi)。
她說,但如果政府置入的內(nèi)容是政治性、意識形態(tài)的,就應該被譴責,政府再怎么樣都不該拿人民錢洗人民的腦。
羅淑蕾強調(diào),政府以預算置入媒體已行之有年,無論藍綠執(zhí)政都有類似情況,“大家不要五十步笑百步”,重點是未來必須明確規(guī)范,何種內(nèi)容應該被嚴格禁止置入。
邱毅辦公室提供的資料指出,2002年到2003年6月,臺“新聞局長”葉國興投入11億新臺幣經(jīng)費作“置入性營銷”;2003年7月“監(jiān)察院”糾正“新聞局”“置入性營銷”失當,當時“行政院長”游錫堃表示,政府利用置入性營銷進行政令宣導并無不當;2004年9月“新聞局長”林佳龍投入9億新臺幣經(jīng)費執(zhí)行置入性營銷;2005年8月“新聞局長”姚文智為“5·20”“總統(tǒng)”連任滿周年,投入數(shù)千萬“集體采購”的置入性營銷,姚文智之后在“立法院”備詢時承認集體采購,但否認置入性營銷。
邱毅指出,葉國興和林佳龍當“新聞局長”時,共投入20億新臺幣買置入性營銷最多的平面媒體包括包括臺灣日報、臺灣時報、Taiwannews、自由時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