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15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針對劉姍姍案,昨日上午,臺灣多位民代在臺民意機構質疑外事主管部門護短。下午,臺外事主管部門表示絕無此事,并公布初步調查結果指出,菲傭月薪確實為1240美元,但菲傭主動要求月薪扣除住宿、醫(yī)療與保險等費用共790美元,實剩450美元。
臺外事主管部門說,劉姍姍每月仍給該仆役140美元的食品雜貨費,總計實領590美元,此數字亦與駐堪薩斯辦事處每月報部核銷之金額一致,調查認為劉姍姍在該聘雇契約的帳務“系屬清白”。
13日,臺外事主管部門駐美代表袁健生表示,臺外事主管部門已成立項目小組,臺北、華盛頓的同仁兼程趕往堪薩斯,希望能讓劉姍姍盡早獲釋。(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