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邱毅、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大辯論再度瀕臨破局。陳致中9日晚間發(fā)新聞稿,指邱毅8日晚間在TVBS談話性節(jié)目指“不承認12月13日于勞工公園大禮堂另行舉行辦論”,但12月7日邱毅“立法院”辦公室主任林砡如已簽訂13日辯論協(xié)議,批邱毅沒誠信;邱毅則說,他凡事親力親為,他講的才算數(shù)。
據(jù)中評社報道,陳致中在新聞稿中指出,就12月13日晚間于勞工公園大禮堂另行舉辦辯論一事,系于12月7日由邱毅“立法院”辦公室主任林砡如、陳致中競選總部代表王國梁與壹電視代表李晴,三方在壹電視南部中心共同簽訂的協(xié)議,白紙黑字,邱毅再一次想臨陣脫逃,逃避人民的檢驗、沒有誠信都沒有,簡直是耍無賴的行為。
邱毅陣營對此表示,壹電視7日也到高雄市議會借簡報室,要做為13日辯論的場地,高雄市議會議長許昆源和國民黨團、民進黨團、大高雄聯(lián)盟(無黨聯(lián)盟)進行黨團協(xié)商后,議會已同意出借,邱毅13日會到議會參加辯論,而不是到勞工公園大禮堂。
對于林砡如簽名的協(xié)議書,邱毅說,他凡事親力親為,他講的才算數(shù)。
林砡如受訪時說,當初確實是有簽協(xié)議書,但老板(邱毅)認為,協(xié)議書里和當初壹電視講的內(nèi)容有異,所以老板說了算,邱毅希望到高雄市議會一對一辯論,雙方都不要發(fā)動群眾。
壹電視南部新聞中心則表示,辯論地點當然會多考慮幾處,若某處不準,還有其他地方可以當“備胎”,壹電視在12月6日到高雄勞工育樂中心借場地(勞工公園大禮堂),獲同意后,7日就去繳8千元的租金,7日下午也有到議會去看場地,也感謝議會同意無償借用場地,但最后三方的協(xié)議是到勞工育樂中心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