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控告壹周刊影射他召妓,求償新臺幣200萬元,一審判陳致中敗訴。陳致中11日晚發(fā)表聲明表示不再上訴,以表沉痛抗議。對此,民眾譏諷:“根本是做賊心虛!”
陳致中告壹周刊報道影射他召妓,妨害名譽,高雄地方法院11月中旬審理終結(jié)認為,“召妓男”與陳致中的手機序號與門號交叉使用達24次,并多次都在同個基地臺使用,加上陳致中屢傳不到、也不愿意拿出住家監(jiān)視器影帶內(nèi)容證明自身清白,判陳致中敗訴。
對此,陳致中11日晚發(fā)表聲明聲稱,“臺灣民眾的良心法庭已經(jīng)作出最公正的判決”,還他清白,因父親陳水扁坐牢、吳淑珍又面臨入監(jiān),他才放棄上訴,表達最沉痛的抗議。
陳致中稱憂心入監(jiān)服刑的父親,也對“入監(jiān)形同強取性命”的母親心急不已,加上支持者付托進入議會,誠惶誠恐,決定不上訴,集中心力為弱勢代言。
對此,民眾譏諷:“根本是作賊心虛!”而律師劉思龍分析,陳致中選擇不上訴是尋求個人最大法益,對他來說,興訟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法院并非他的主戰(zhàn)場。
劉思龍指出,既然陳致中設(shè)想的政治目的已達成,就沒必要被拖在法院,只能說“臺灣選民包容性很強,選舉檢驗標準跟司法檢驗標準確實有段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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