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臺灣臺南市一名初二少女被7女1男脫衣服、打巴掌,臺南警方從20日晚至21日將涉案者8人全數(shù)傳喚到案,其中只有少女的同居男友成年,其它女子都未滿 16歲且均為中輟生,被害少女表示,因其它少女知道她欲與男友分手,要幫他出氣,由男友騙她到公園后,再由眾人扒光她衣物施暴凌辱,男友則在一旁觀看。
警方20日晚間先傳喚3女1男到案,這名唯一男性竟是設局者,且是被害少女的男友,4人都坦承犯行。
就讀初二的被害少女,今年9月逃家逃課,被家人通報失蹤,因竊盜案列為保護管束對象,離家期間她是投靠在臺南的男友并一起同居,10月10日,少女被懷疑偷了發(fā)片,被20多人帶往永康公園凌虐,之后,少女又在10月底再遭到同批人再拖出去毆打一次。
少女稱被20幾人團團圍住扒光衣服,遭人輪番打耳光,又推又打的長達半小時、還被拍下影片,當時少女的同居男友也在現(xiàn)場觀看,并揚言少女若報警,就把影片傳到網(wǎng)上。而直到集團成員犯下竊車案,才讓這起事件曝光,家屬痛斥這群人看準少女逃家無處求援,才狠心施虐,也質疑警方偵辦不力,并自己進行搜證。
家人從凌虐影片中發(fā)現(xiàn)動手打人的,包括綽號琪琪、燕子、草莓等7名女生,另有一男兩女則負責拿手機和數(shù)字相機錄像,由于這名少女的右耳有失聰之虞,家屬堅持提告。
據(jù)指出,指被害少女疑似劈腿,7名少女才動私刑替同伙出氣,第一次把被害人扒光后圍毆,第二次僅讓被害人穿內褲,再拿相機錄像,揚言少女若報警,就把影片傳到網(wǎng)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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