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博基尼跑車上路用的是試車牌,而車子前面因車牌架還未購入,未掛上車牌。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掛著試車牌的黃色流線型千萬超跑“蘭博基尼”,昨天行經萬里加油站前,因車前未懸掛車牌,被警攔下告發(fā),車主廖姓男子推稱,因車牌架還未購入才未掛上,他拿著放在車上的另面車牌向警求情,但警方仍依規(guī)定開單。
與保時捷齊名的蘭博基尼“蠻!盡urcielago LP640,昨天下午3時多出現(xiàn)在萬里加油站前,遇到金山警方路檢攔下,警方發(fā)現(xiàn)這輛黃色的千萬(新臺幣,下同)名車前頭沒掛車牌,只有后頭一面試車牌,由于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依指定位置懸掛車牌,制單告發(fā)。
藍寶堅尼車主是住臺北巿內湖區(qū)的38歲廖姓男子,從事網拍服飾業(yè),他昨天載妻子到北海岸吃東西,他從車內拿出另面車牌和行車執(zhí)照,向警方解釋說,因訂購的車牌架還未到貨,才未掛上,向警方求情說勸導就好,停下時因引擎沒關,六百匹馬力的引擎聲隆隆作響,頗引人注目,有貨車司機經過還拿手機拍照。
他說,開超跑是他的興趣,最近才花了1100萬元向貿易車商買進這輛車,換了先前開的那輛法拉利;警方聽到他花千萬元買車,也不禁說“真貴”,檢視他提出簽發(fā)的試車行車執(zhí)照,期限從今年2月10日起1年,但他未懸掛車牌,依規(guī)定要開單至少罰3600元,還要吊銷試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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