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統(tǒng)一企業(yè)公司向新北市賓漢香料公司買起云劑,長達20年。板橋地檢署昨天傳喚統(tǒng)一公司干部調查,該名干部證實,統(tǒng)一向賓漢公司購買起云劑已經有20年,由于賓漢都出具食品添加物許可證,他們沒想到,賓漢竟會把塑化劑加入起云劑中。
統(tǒng)一寶健運動飲料因使用賓漢公司生產的起云劑,經檢測含有DIPN(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而回收。
檢方追查發(fā)現,賓漢公司實際負責人陳哲雄至少從2005年起,就負責調配起云劑;但2005年之前,陳哲雄是否參與調制起云劑,目前還不確定。統(tǒng)一與下游的泰華公司,將把歷年向賓漢采購的數量提供檢方,做為將來論罪的依據。
據了解,陳哲雄6年前接手賓漢公司,把工廠從臺北市萬華遷移到土城區(qū)后,調配起云劑都由陳獨自處理。
檢方推斷至少從6年前開始,陳哲雄可能就在起云劑內加入塑化劑;在舊賓漢時代,陳哲雄是股東之一,檢方也懷疑陳當時也可能參與調配起云劑。
板橋地檢署昨天以證人身份約談統(tǒng)一公司的采購、研發(fā)經理、品管人員與采購經辦,以及泰華公司的總廠長、會計與采購人員,調查兩家公司向賓漢買起云劑的交易過程。
統(tǒng)一干部指出,賓漢都會出具“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因此他們只會偶爾檢驗起云劑的“油水比重”、“PH值”及色澤。
檢方也傳喚老賓漢的員工江黃云玉(老賓漢負責人江茂盛的嫂嫂)與股東吳如陵。江黃云玉稱她只負責打掃,沒接觸起云劑調配;吳則稱股分在2005年就賣給陳哲雄,檢方訊后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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