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8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54歲的蕭姓游民去年12月間與旅館泊車人員發(fā)生口角,一時氣憤買水果刀折返報復,途中見路人瞪視他,竟捅死無辜路人。法院審理后,依殺人罪判蕭男18年徒刑。
根據(j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去年12月9日傍晚,蕭男酒后躺在臺北市某飯店前的花圃邊休息,飯店泊車人員見他渾身酒氣,上前勸他離開,雙方爆發(fā)肢體沖突。
蕭男氣憤難平,到雜貨鋪購得水果刀,折返尋仇途中,見在超市前等待女友的劉姓男子瞪視他,揮刀刺向劉男腹部致其死亡。警方調(diào)閱監(jiān)視錄像帶,隔日將蕭男逮捕到案。
蕭男于審理時坦承殺人,但辯稱與被害人素不相識、無恩怨嫌隙,因氣憤難平下遭被害人瞪視,才會情緒失控,絕無殺人故意。
蕭男一審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二審審理后,鑒定蕭男疑似患有精神分裂癥、妄想癥,認定蕭男犯案時有精神障礙,辨識能力顯著降低,改判1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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