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基隆巿民鄭成宇不滿念大學(xué)的女友要分手,在車上持刀刺傷她,狠心花兩個多小時從臺中開車到基隆投案,任憑女友失血過多在車內(nèi)斷氣;基隆地院昨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quán)終身。
判決指出,在臺中念書的張雅慧(22歲)與住基隆的鄭成宇(29歲)交往,由于分隔兩地,個性不合,張女決定分手;但鄭成宇不愿意,今年7月28日晚上7時多開車到臺中找她談判,取出預(yù)藏的水果刀刺殺張雅慧。
張雅慧的左胸被刺深達10公分,大量出血,哀求鄭將她送醫(yī)。鄭成宇不顧附近有多家醫(yī)院、診所可急救,執(zhí)意開車北上經(jīng)后里、造橋、龍?zhí)丁淞值交埼鞫,開了近200公里,才在晚上10時多向警方投案,張雅慧已不治。
鄭成宇留在車內(nèi)的筆記本寫著“我想不出用什么方法了,我拼了,我要做一件大家不容許的事,我要帶她走”。
鄭成宇在開庭時向死者家屬道歉,要求判死刑,死者父親斥責(zé)他把自己的痛苦加在別人身上。此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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