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酒駕致死的案件不斷,但許多愛喝酒的人似乎也很“賭性堅強”,總是想拼拼看自己酒駕會不會被抓,搞不好心里還想著,只要我不撞到人頂多罰錢而已,但現(xiàn)在可得注意了,臺灣或許即將出現(xiàn)第一起未肇事,仍因酒駕兩次而入獄的案例。
據(jù)ETtoday報道,一名住在桃園縣的41歲游姓男子,在2009因為酒駕而被判2個月徒刑,但得易科罰金;或許就是抱著“大不了罰錢”的心態(tài),他在今年2月又一次酒駕被抓到,雖然這兩次酒駕他都沒肇事,但桃園地院仍于20日依公共危險罪嫌判他9個月徒刑,不能易科罰金或是緩刑。
游男的這起案子一旦判刑確定,他就一定得入監(jiān)服刑,可能也是全國首起因為酒駕兩次而坐牢的案例。
而游男若真的坐牢,或許也可以得到警告其他酒駕慣犯的效果。其實本月1日起,警政署即展開全臺酒駕大執(zhí)法,媒體也皆有報導,但在這種已明擺著就是要跟酒駕者宣戰(zhàn)的情形下,大執(zhí)法的前10天內,全臺取締仍高達6477件,顯見臺灣確實有很多民眾不把酒駕當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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