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1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檢方聲押大統(tǒng)負責人高振利,彰化地方法院裁定1200萬元(新臺幣,下同)交保,但高振利先前曾以100萬交保,高的親友需在下午5時前再籌1100萬元。
大統(tǒng)案今天召開準備庭,法官當庭訊問大統(tǒng)長基負責人高振利、調(diào)配室科長溫瑞彬、科員周昆明等3人是否認罪,其中溫、周2人當庭認罪,高振利僅對添加銅葉綠素部分認罪。
檢方在準備庭中向審判長表示,高振利在接受訊問時,對于購買銅葉綠素來源供詞反復,且對于其它色素來源交代不清,認為高振利未吐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高振利的辯護人則說,檢方所說不實,高振利買的是合法色素。
彰化地院中午裁定高振利1200萬元交保,但由于高振利先前曾以100萬元交保,法官要求高振利需在下午5時前需交出1100萬元,否則羈押,而家屬需在15日中午前交出保金,不然就撒銷交保裁定。(中國臺灣網(wǎng) 周劍)
[ 責任編輯:朱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