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bào)道,臺灣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nèi)收賄,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判決無罪。張花冠說,這是遲來的正義。
張花冠被控在“立委”任內(nèi),因嘉義縣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qū)BOT開發(fā)案,涉嫌向廠商潘忠豪收取新臺幣3000萬元賄款,嘉義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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