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吳姓男子不愿和江姓女友分手,昨凌晨在江女住處鬧跳樓,傍晚又在北投住家摔破酒瓶,以碎片捅肚自殘,甚至忍著腸子外露劇痛,捂著傷口攔計程車至9公里遠的江女家中,嚇得江女家人報警將他送醫(yī),但江女得知后,向警方表示:“不想再跟他有關(guān)連。”
警方調(diào)查,40歲吳男與江女分手后積極挽回,昨凌晨他在江位于北市大同區(qū)的住處鬧跳樓,盼以死逼女友回頭。江報案,警方前往勸阻,吳才取消輕生念頭。
沒想到,吳下午又約江到他北投住家附近談判,江原本不愿赴約,吳傳LINE、簡訊加電話數(shù)十通,哀求“拜托聽我說說心里話”才約出江。由于吳有憂郁癥、輕生紀錄,吳母也陪同前往,但2人見面即大吵一架,江搭乘男性友人賓士車離開。
吳見無法挽回,砸破事先買好的玻璃酒瓶,以碎片捅肚子自殘;吳母見狀上前制止,反被碎片割傷雙手。吳不顧母親受傷,攔計程車“追”上江女,他在車上用手捂住腸子外露的腹部傷口,要求前往9公里遠的江女住處。
劉姓計程車司機關(guān)心說:“你傷得很重,先送你去醫(yī)院吧!”但吳拒絕,一直忍痛到目的地才下車,司機看到吳下車步履蹣跚,見其傷勢嚴重,也沒索取300多元新臺幣車資,只反復(fù)檢查車內(nèi):“會不會有腸子遺落?”并擦拭血跡。
吳下車后進入江家屋內(nèi),昏倒在沙發(fā)上,江女家人看他臟器外露、奄奄一息,趕緊報案將他送醫(yī)急救,吳因大量出血,搶救后仍有生命危險。全案由警方調(diào)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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