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南市刑大等今年4月偵破毒品走私集團,陳姓主嫌等13名成員以保險套分裝海洛因,塞入肛門夾帶入境,自泰國運輸來臺販賣牟利,陳等人經臺南地院求 處無期徒刑至12年有期徒刑在押。檢警跨海追緝毒品流向,經泰國警方的協(xié)助,在陳嫌曼谷的租屋處起出海洛因10塊、重800多公克,市值上千萬元,瓦解境外走私藏毒據點。
警方調查,去年11月在高雄小港機場查獲黃姓男子以肛門夾帶1粒海洛因球(15公克),第二天吳姓女子以相同手法夾帶7粒海洛因球(共393公克)自桃園機場入境被逮,項目小組擴大追查,4月時掌握陳姓主嫌行蹤,分兩梯次將集團成員13人逮捕到案。
警方依陳等人供詞,發(fā)現陳在泰國購買海洛因數量與警方查獲數字差很大,分析境外應有走私藏毒據點,經“刑事局”跨海協(xié)助查緝,循線在陳姓曼谷租屋據點,起出海洛因及分裝毒品工具,是臺南市警局自境外查緝走私販毒的第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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