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日前臺灣傳出主管下班后用通訊軟件交辦工作,造成上班族過勞死案例,“立委”盧秀燕今天表示擬提案修法,要求雇主以任何形式交辦工作,都應算加班。
盧秀燕表示,臺灣長年“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使勞工工時高居世界第3,近年更出現(xiàn)雇主在下班后以通訊軟件交派工作,已嚴重影響勞工權益,甚至出現(xiàn)勞工過勞死亡案例。
盧秀燕說,現(xiàn)行“勞基法”雖規(guī)定勞動期間與時數(shù),卻沒有明文規(guī)定因通訊軟件所產生額外加班工作,為了避免“隱藏性加班”,雇主以任何形式交代工作,就應付加班費。
此外,盧秀燕也建議臺當局“勞動部”訂定加班界線,應從雇主交付工作開始算加班,還是實際開始工作才算加班,就交由臺當局研究規(guī)范。
臺當局“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此提案理念與“勞基法”一致,目前也有開放申訴,將配合提案盡速研擬,了解勞資雙方看法,凝聚共識后就會提出“行政院”的版本。(中國臺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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