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民政部新聞發(fā)言人、救災司副司長龐陳敏回應關于“通過有關機構捐款要收取20%手續(xù)費”的報道時表示,“提取20%的工作經費”是不可能的。有關社會組織和一些基金會,應該都會依法并依照相關章程開展救災工作。關于善款的用途,龐陳敏稱將主要用于災區(qū)民房、學校、醫(yī)院、社會福利和公共設施的恢復重建,這次玉樹捐贈資金的使用將盡量按照捐贈人的意愿去落實項目。
龐陳敏表示,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要遵循《中國紅十字會法》,中華慈善總會有其章程,有關社會組織,還有一些基金會,應該會依法并依照本會章程開展救災工作。 所以“提取20%的工作經費”是不可能的。
玉樹地震,民政部沒有發(fā)動全國性的捐贈活動,而是由有關單位和地方自發(fā)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民政部在4月17日下發(fā)的通知中,明確了一些可以開展救災募捐活動的主體,并對資金如何匯繳提出了明確要求。有兩個目的,第一個目的,主要是為了規(guī)范救災募捐的秩序。第二個目的,為大家奉獻愛心鋪設一條快速便道,告訴民眾捐款渠道。
龐陳敏表示,這次捐贈活動募集到的所有資金,將會集中在以下幾個單位:民政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慈善總會,以及經民政部認可的15個基金會,還有社會各界直接捐到青海災區(qū)。關于捐贈資金的使用,總體還是根據國家制定的玉樹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規(guī)劃,用于玉樹災區(qū)重建。這里有兩部分:一是定向捐贈,盡量按照捐贈人的意愿去落實項目;二是非定向捐贈,將會統(tǒng)籌用于災區(qū)的重建,全部用于災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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