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記者從陜西省公安廳了解到,全省將試行居住證制度,逐步為長期居住生活在大城市的暫住人口辦理落戶。
全省公安機關將按照“淡化戶籍觀念、強調居民身份”的思路,在建立城鄉(xiāng)統(tǒng)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二元戶口性質劃分的基礎上,放寬中小城市和城鎮(zhèn)戶口遷移政策,解決計劃外生育無戶口人員和因長期外出被注銷戶口人員落戶等歷史遺留問題;嘗試按照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wěn)定職業(yè)和已參加當地社會保險等條件登記常住戶口,引導農村人口向中小城市和城鎮(zhèn)有序轉移;試行居住證制度,根據城市建設發(fā)展和資源環(huán)境承受能力,按照辦理居住證、連續(xù)居住、參加當地社會保障達到一定年限等條件,逐步為長期居住生活在大城市的暫住人口辦理落戶。
同時,針對流動暫住人口管理中的難題,公安機關把“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yè)管人”、“以車管人”等多種服務管理手段有效結合,加強對人口流出地、流入地的管理,防止人口流動過程中形成管理盲點,做到既提供優(yōu)質服務,又依法加強管理。
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王銳表示,公安機關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通過積極穩(wěn)妥的戶籍制度改革,為流動暫住人謀福造利,努力讓流動人口分享城市化帶來的成果,推動我省城鎮(zhèn)化建設水平和經濟社會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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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提出在全國推行居住證
國務院5月27日轉發(fā)發(fā)改委《關于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這是首次在國務院文件中提出在全國范圍實行居住證制度。意見提到,完善暫住人口登記制度,逐步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居住證。
什么是居住證制度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城市借鑒發(fā)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積極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有益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居住證制度只是過渡階段的權宜之舉,因為它所標志的,仍然是城市戶籍人口以及外來人口這兩大“陣營”,解決外來人口問題的根本出路則在于徹底的戶籍制度改革。
已有至少10城市推行居住證
自2008年3月浙江慈溪、吉林長春廢止暫住證實施居住證以來,全國已有至少10個城市實施這項制度。把居住證取代暫住證作為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的過渡性手段,暫住證開始在中國一些城市退出歷史舞臺,開始步入“居住證時代”。
從“暫”到“居”是重大進步
暫住證制度暗含著對外來人口的某種排斥。“暫住”者,顧名思義“暫時居住”也。此外,“暫住”需要證件,換言之,無暫住證者不得隨意“暫住”,這就在空間上作出了一定限制。這些顯然不合于統(tǒng)一市場的客觀要求。
其次,將流動人口納入實有人口屬地管理后,將增加居住證社會服務與社會保障兩大功能,從而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yè)、醫(y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賃房屋、購車購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從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記者郭欣 實習生申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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