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督查組完成16省(市)房地產調控督查后,對于房地產調控后續(xù)政策出臺的呼聲越來越大。在既有房產稅試點向新增住房交易征稅的基礎上,近日全國30多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地稅官員正在開展為期6個月的房產稅稅基評估集訓,從而為開展非經營性消費房產的存量部分恢復征稅的試點,提供技術儲備。(《經濟參考報》8月13日)
2011年2月,上海、重慶試點房產稅改革。其中上海對增量房征稅,重慶則對存量房增量房都征稅,范圍為高檔住宅。目前,試點已經過了一年半多的時間。由于房價并未出現(xiàn)明顯回落,加上最近房價有反彈跡象,所以關于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的信息又熱起來了。從《經濟參考報》的報道來看,房產稅試點有望從目前經營性房產向非經營性房產推進,而且對非經營性房產存量部分將進行征稅。這樣,就意味著房產稅將會變成“普遍征收”的一個重要稅種,征稅規(guī)模、對居民的影響程度將超過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重要稅種。
當然,從目前中國稅制特點看,特別是間接稅比例較高、直接稅比例較低導致貧富差距較大,開征房產稅不僅可以解決地方財政收入問題,還將進一步優(yōu)化稅收結構,抑制房價進一步上漲。但是,任何一個稅種對經濟調節(jié)和公眾行為的影響,都有雙面性,房產稅改革也是如此。當前推進房產稅改革,必須將困難想得充分一點,對不利影響考慮得多一些。
其一,房產稅是直接向居民私有財產課稅,問一問財產所有者是否同意是必須考量的。政府當前是“先試點后推進”,由于試點,所以并未啟動立法程序,是由行政主管部門直接決定和進行試點改革,這樣,就是繞過民眾征稅。對此,不少民眾“說不”。這點,從公眾對重慶、上海房產稅改革試點的合法性進行質疑就可看出。重慶、上海試點只是局部試點,如果推廣到全國并且對普通居民非經營性住宅都征稅,同樣不經過立法程序,那么房產所有者是否遵從,是否完全按照稅改方案和辦法依法納稅,就成了檢驗房產稅試點改革是否成功的核心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