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接到報料:國家級文保單位泰州城隍廟內(nèi),建起了一個福星殿,個人只要捐贈3680元至26800元,就可以得到一個永久性“福位”存放骨灰盒。
“捐贈者”劉先生告訴記者,從今年6月起,就有人在老年人比較集中的菜市場、公園和小區(qū)門口兜售“福位”,他出了8800元為自己去世后買了一個“福位”。他向記者出示一份“捐贈證書”,上面寫道:“敬謝××居士為捐助泰州城隍廟虔誠樂善,特將福星殿×區(qū)×排×層×號福位永久饋贈于您”,表格內(nèi)填有劉先生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和捐贈日期等信息,并手寫了備注:“此福位實屬購買,為永久性屬本人所有。”
記者去泰州城隍廟核實此事。廟內(nèi)一位身著道服自稱姓李的人帶記者走進福星殿,只見殿內(nèi)金碧輝煌,房頂上有彩繪,柱子上有金龍,大殿被分隔成七個區(qū)域,每個區(qū)域內(nèi)均被分隔成一個個小柜子。據(jù)他介紹,泰州城隍廟為擴建希望得到社會捐贈,為回饋捐贈者,特別開發(fā)了這樣一個項目。目前共設有828個福位,正對大門的是福星位,捐贈價位從8800元至26800元不等;兩側(cè)是普通區(qū),捐贈價位從3680元至6680元不等。這位接待者還打開兩個小柜,展示其中擺放的紅布說,人在世的時候可以把名字寫在紅布上放在箱內(nèi),去世后再換成骨灰盒。由于泰州城隍廟是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不會被拆遷,因此福位可以說是永久性的。
對此,江蘇省一位文物專家表示,從情理上說,城隍廟是敬神的地方,里面設一個骨灰堂讓人心理上比較難接受;從法理上來說,改變文物的原貌和用途的開發(fā)不符合文物的文化屬性。另外,國家規(guī)定,文保單位不得用其資產(chǎn)經(jīng)營牟利,而此次所謂的“捐贈”應被視作一種變相交易,這也與文物保護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泰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處長陳紅表示,在城市內(nèi)建骨灰堂須由縣以上民政部門報省民政廳批準,但該項目未經(jīng)上報,涉嫌無證經(jīng)營。該局已與泰州民族宗教事務局會商此事。泰州民宗局宗教處處長楊愛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該局已經(jīng)叫停該項目,并將進一步研究善后事宜。(《新華日報》 9月23日A02版 王宏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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