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確保掃黑除惡打得準、打得狠、取得實效
新華社北京1月31日電(記者熊豐、陳菲)最高人民檢察院1月31日下發(fā)通知,對檢察機關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作出明確部署,要求全國檢察機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突出打擊重點,全面履行檢察職責,確保依法、準確、有力懲處黑惡勢力犯罪。
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貫徹依法嚴懲方針,正確運用法律規(guī)定,加大對黑惡勢力犯罪及其“保護傘”的懲處力度。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組織者、領導者、核心成員、骨干力量以及起重要作用的,要從嚴打擊;對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從輕、減輕處理。正確把握“打早打小”與“打準打實”的關系,堅持實事求是,確保掃黑除惡打得準、打得狠,真正取得實效。對利用職務便利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應當從重懲處。
對于“村霸”、宗族惡勢力、“保護傘”以及“軟暴力”等犯罪,最高檢要求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結合本地實際,聚焦涉黑涉惡突出的重點地區(qū)、行業(yè)、領域,把打擊鋒芒對準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黑惡勢力犯罪。同時,要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確保把每起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的鐵案。
通知指出,要完善工作機制,加強調研指導,強化部門聯動,形成掃黑除惡強大合力。推動建立掃黑除惡刑事司法與行政執(zhí)法的銜接機制,堅決防止和糾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與紀檢監(jiān)察機關建立問題線索快速移送、反饋機制,確保對每起黑惡犯罪案件及時深挖背后的腐敗問題。積極參與對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問題的綜合治理,通過提出檢察建議等方式促進有關部門堵漏建制,最大限度擠壓、鏟除黑惡勢力滋生的空間和土壤。
通知還特別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充分發(fā)動和依靠群眾,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各級檢察院檢察長要勇于擔當,靠前指揮,親自辦理或督查督辦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穩(wěn)步有序進行,確保各項部署和措施落到實處。加強案件管理和督導檢查,進一步規(guī)范司法,強化自身監(jiān)督,嚴格工作紀律,杜絕跑風漏氣,不斷提高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