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7月5日消息 據(jù)臺媒報道,為了“中廣”經(jīng)營權(quán)移轉(zhuǎn),臺當局“行政院”和臺“NCC”不斷互扛。臺當局“行政院”撤銷了“中廣股權(quán)移轉(zhuǎn)的許可案”,還以“貪污治罪條例”一口氣移送了5名“NCC”委員,“NCC”出面痛批臺當局“行政院”無權(quán)干涉獨立機關(guān),更將聲請“大法官釋憲”,臺當局“行政院”卻要“NCC”委員自動請辭來解決這個爭議!爸袕V”董事長趙少康則干脆直接去地檢署按鈴控告臺當局“新聞局長”謝志偉和“政務(wù)委員”許志雄“加重誹謗”等三項罪名。
臺當局“行政院”制裁“NCC”
臺當局“行政院”正式出手介入“中廣案”,對臺“NCC”作出一系列制裁手段。臺“政務(wù)委員”許志雄表示,“通傳會(NCC)對“中廣”股權(quán)的轉(zhuǎn)讓及負責人變更所為許可的‘行政處分’,違法應(yīng)予撤銷。”
許志雄認為,臺“NCC”核準此案明顯違反“廣電法施行細則”股權(quán)分散、黨政軍退出、不得有外資3原則。臺當局“行政院”充分尊重獨立機關(guān),在獨立機關(guān)做成“行政處分”之前不會是潛指揮,但“NCC”做出的處分已經(jīng)違反臺當局“行政院”政策,臺當局“行政院”做出撤銷中廣許可屬于“事后監(jiān)督”。
臺當局“行政院”不但當場撤銷“NCC”同意趙少康收購“中廣”的決議,更把相關(guān)人員移送法辦,包括華夏公司負責人陳明輝以“背信罪”移送,“中廣”蕫事長趙少康以“公司法”移送,另外“NCC”委員蘇永欽、石世豪、林東泰、劉宗德及謝進男5人則是以“貪污治罪條例”移送,這么大的動作,也讓“NCC”反彈直接杠上臺當局“行政院”。
臺“NCC”態(tài)度沒有軟化
對于臺當局“行政院”做出的決議,臺“NCC”態(tài)度沒有軟化,蘇永欽表示,“通訊傳播監(jiān)理”不再屬于“行政院”工作,臺當局“行政院”如何就此事務(wù)還有上級機關(guān)的地位?撤銷“NCC”的處分直接抵觸“大法官613號解釋”,因此,要告知“中廣”及“行政院”,臺“NCC”的處分效力不受影響。
蘇永欽指出,我們會聲請“大法官”去做613號解釋,沒講清楚的地方補充解釋,這個獨立機關(guān)的最后一道防線,那個獨立性的維持,需要一個公正的“大法官”來解決。
除了臺“NCC”跟臺當局“行政院”針鋒相對,國民黨“立院”黨團也不客氣的痛批“行政院”。臺當局“行政院”馬上再出一招。臺當局“新聞局長”謝志偉表示,“NCC委員”12個全部請辭,然后臺“立法院”也有下臺階,馬上進行改組,這也是一個解決的方法。
臺當局“新聞局長”謝志偉強調(diào),“中廣案”最后還是得到“經(jīng)濟部”商業(yè)司辦理登記,所以“NCC”的處分,根本不可能執(zhí)行。
趙少康提出控告
針對此案,“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提出了訴訟,趙少康表示,他已經(jīng)忍耐很久了,終于能夠來控告,他要控告兩個人,一個是謝志偉,一個是許志雄,控告他們?nèi)齻罪名,一個是“泄密罪”,一個是“加重誹謗罪”,一個是違反“計算機處理數(shù)據(jù)保護法”。對于臺當局“行政院”的處分,什么撤銷,完全不能接受。因此一定會提出訴愿,訴愿不會贏,還在他們手里。還會提起“行政訴訟”,走救濟的程序。
除了控告謝志偉和許志雄三項罪名,趙少康還澄清他名下的好聽公司等幾家公司,都是扎實的資金匯入,絕對不是所謂的空殼公司。趙少康說,不管是官員、“立委”、還是任何媒體,只要敢提他名下的公司是空殼公司,他就聽一次、告一次。(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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