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左)5日上午拜會臺灣證交所董事長吳榮義(中)、101董事長陳敏熏(右),大釋利多,承諾將開放臺商赴大陸的投資上限、“大赦”偷跑的臺商。《聯(lián)合晚報》記者曾學仁攝
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6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中國國民黨2008年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選舉參選人馬英九,昨日針對民進黨參選人謝長廷“臺商大陸投資40%上限個案處理”的說法表示,民進黨內(nèi)部有很大反對開放的力量,讓謝長廷綁手綁腳;謝長廷是個案審查,“我將采取通案松綁”。
馬英九長住計劃昨晚來到臺北縣中永和地區(qū),媒體詢及謝長廷“大赦”臺商的政見,馬英九表示,這根本不是“大赦”。馬英九說,臺當局“經(jīng)濟部”過去曾有四次開放讓臺商補申報,這是行之多年的制度,真正關鍵是2003年后就沒有補辦手續(xù),也就是謝長廷當臺當局“行政院長”時,才沒有辦。
報道稱,馬英九表示,為何謝長廷擔任“行政院長”時不辦,到選舉時才要辦,就算是選舉的時候要辦,現(xiàn)在是民進黨執(zhí)政,現(xiàn)在就可以辦,為何還要等謝長廷當選后,這顯示民進黨內(nèi)部的政策與謝長廷的主張根本不一樣,所以他才一點把握都沒有,要等到當選才做得到。
馬英九強調(diào),民進黨內(nèi)部有很大反對改革開放的力量,讓謝長廷做事綁手綁腳,若真要松綁臺商40%投資上限,“選我才有辦法;謝長廷是個案審查,我是采通案松綁”。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謝長廷昨日上午表示,目前臺商赴大陸投資訂有40%上限,采用數(shù)字管理不合理,未來應改采個案審查;為吸引全球資金回流,他當選后,將有18或24個月“大赦”期,讓過去未申報的資金能回流臺灣,既往不咎。
對于謝長廷的上述主張,臺當局“行政院發(fā)言人”謝志偉表示,任何候選人提出的政見,只要有利于民生經(jīng)濟,“行政院”都會參考。但由于這些都事涉長期政策,因此暫時無法做具體評論。謝志偉并表示,投資上限等問題事涉長期的兩岸政策,需要更深入研究,因此目前難以響應。(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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