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7日消息 臺灣臺北縣蘆洲市一名小販見路邊停車位有堆沙子,他想拿些填補攤位前的凹洞,不料沙子是當地派出所的,雖然幾把沙子只值15元(新臺幣,下同),但臺警方仍依竊盜罪將其逮捕,最后以1萬元保釋。
據臺“聯(lián)合新聞網”報道,在“太歲頭上動土”的小販樊維宗,前天下午3點帶著水桶到蘆洲市集賢路245號后方的沙堆旁,才剛抓了幾把沙子,就有當地派出所的警察喝斥他“不要動”
據樊維宗說,他在路邊擺攤做生意,攤位旁有個凹洞,他只是想抓一些沙子,帶回去把洞填起來,避免有人經過沒注意凹洞而摔傷。當地警察問他知不知道沙子是誰的,他承認不知道,也不清楚該問誰。
當地警方詢問承包派出所改建工程的蔡某損失多少,蔡某表示只有約15元而已。雖然承包商表示不用起訴,但集賢派出所所長顏明仁認為竊盜屬于公訴罪,既然已經將嫌疑人抓獲,就須依法辦理,最后樊維宗被家人以1萬元保釋。
家住集賢派出所旁的一名住戶就質疑,當地派出所進行改建工程,就把沙堆在路旁的停車位上,讓他們都不能停車。如果偷了幾把沙子有罪,當地警方卻無視承包商將沙堆占據停車位,“是不是也該罰?”(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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