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月16日消息 據(jù)臺《聯(lián)合晚報》報道,被控泄密及貪污受賄的原陳水扁當局內(nèi)政部門主管余政憲,今天上午在南港展覽館弊案庭審中,坦承泄密。不過,有關(guān)刑責較重的違背職務(wù)收受賄賂罪,余政憲則當庭否認。為厘清未與吳淑珍共同受賄,余政憲申請傳喚吳淑珍,以及原陳水扁當局內(nèi)政部門主任秘書陳鴻益兩人作證。
據(jù)臺媒報道,由于余政憲聲稱是應(yīng)吳淑珍的要求提供評委名單,其他諸如投標、賄款等全都不知情,如果吳淑珍應(yīng)傳到庭作證,場面將如同對質(zhì)。
余政憲今天上午出庭時,坦承是應(yīng)吳淑珍的要求,將南港展覽館招標案的評選委員名單,交給扁家洗錢白手套蔡銘哲,但否認曾收受賄賂。
據(jù)臺媒報道,為證明余政憲未在南港展覽館招標案中收受賄賂,余政憲的律師薛松雨,當庭申請傳喚吳淑珍、原陳水扁當局內(nèi)政部門主秘陳鴻益兩人作證幫助。薛松雨表示,余政憲只是單純的提供南港案的評委名單,并不知道吳淑珍與臺灣力拓營造公司或蔡銘哲之間,有何金錢往來。
余政憲的律師薛松雨還表示,吳淑珍向余政憲要求提供名單時,并沒有提及郭銓慶或力拓公司的名字。對于臺檢方指吳淑珍當時曾提過有三家廠商投標,薛松雨表示,余政憲與吳淑珍見面時,評選委員的名單還未出爐,余政憲根本不可能知道有哪些廠商投標,因此更不可能有違背職務(wù)收受賄賂的貪污行為。(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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