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月22日消息 針對陳致中、黃睿靚夫婦昨天當庭認罪一事,臺灣《中國時報》今天發(fā)表署名文章指出,陳致中夫婦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之所以這樣的低姿態(tài)恐怕也是“緩兵之計”,并非真正想認罪吧?
文章指出,陳致中夫婦一開始就回避問題,將責任推由母親吳淑珍,曾幾何時態(tài)度大轉(zhuǎn)變,知道何謂“大是大非”,并對社會各界道歉。這如果不是因為年關(guān)將近,不想在牢里過,就是精神錯亂,企圖博取同情。
文章認為,審判法官應(yīng)“依法論法”,有疑慮時就應(yīng)詢問清楚,不應(yīng)因為陳致中夫婦一時認罪就放任其自由游走;誰又能保證其是否已計劃好要離開臺灣,只是因為時間不夠出此下策罷了。認罪不代表一切,尤其從“死不認賬”到“承認一切”,短時間內(nèi)“大徹大悟”,一切戲碼只是矯情做作吧。ㄕ屡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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