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9月14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弊案一審被判無期,根據(jù)陳水扁辦公室主任劉導今日轉述,陳水扁雖然已經(jīng)提出上訴,不過如果臺“高等法院”二審分案不能公正、公開、透明,陳水扁將拒絕在二審法庭上替自己辯護。由于審理陳水扁弊案的法官蔡守訓依照回避原則,已經(jīng)從陳水扁弊案徹底消失,陳水扁原本通過炮打蔡守訓訴求“司法不公”及“政治迫害”的策略,勢必要再做調整,陳水扁今天的再撂狠話,無疑是為另辟戰(zhàn)場鋪路。
報道稱,陳水扁原本就設定要“決戰(zhàn)二審”,依照臺灣現(xiàn)行“司法”制度,當陳水扁提請上訴之后,依照法院分案規(guī)則,原一審法官蔡守訓基于法院保護訴訟當事人權益的回避原則,原本就要回避,蔡守訓從此自陳水扁弊案脫身,也讓陳水扁及綠營人士原本以抨擊蔡守訓作為為陳水扁辯護的戰(zhàn)線形同潰堤,陳水扁今天提若分案程序不公,將放棄辯護的說法,當然有其權謀之處。
再者,一、二審是法官依照調查事實及證據(jù)進行判決,但是三審則為“法律審”,亦即當事人認為二審判決有違背島內“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guī)定時,則可再提請上訴。不過,三審法官僅檢視二審法官在審理過程中,針對“法律”部分是否有所違失,而非重新檢視證據(jù)能力,因此法界一般認為,二審判決結果更重要,具有豐富“法律”學養(yǎng)的陳水扁,又怎么可能不把握二審。
報道稱,陳水扁設前提后再提放棄辯護說,泛藍可以解讀為消極抵抗,泛綠同樣也可解讀為對“司法”不公進行無聲的抗議。只是,未來不管陳水扁是絕食還是緘默,都無損于二審程序的進行,因此陳水扁的另辟戰(zhàn)場,目前絕對有其必要性。 (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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