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26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年9月間判決扁案后,向臺檢方告發(fā)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涉嫌貪污,為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的共犯。特偵組近日秘密傳訊陳致中說明,訊后飭回。
臺北法院合議庭認定,陳致中、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友人種村碧君等人,在公務機要費案中以私人發(fā)票詐領非機密費部分款項,涉嫌與陳水扁、吳淑珍共犯貪污等罪,并移由檢察官另行處理。
特偵組分案后,承辦檢察官趁陳致中因偽證案到臺灣“高等法院”開庭之際,要求他晚間到特偵組應訊。陳致中傍晚在律師葉大慧的陪同下,前往位于臺北市信義路的特偵組新址報到。辦案人員指出,檢察官除詢問有關(guān)陳致中以私人發(fā)票核銷公務費的過程外,并再度訊問扁家存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新臺幣8億元的洗錢流程。經(jīng)3個小時的偵訊后,檢察官將陳致中飭回。
辦案人員表示,特偵組整理相關(guān)案卷后,近日內(nèi)將陸續(xù)傳喚陳幸妤、趙建銘、種村碧君等人說明。(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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